我们是峡江县玉笥山林场,花园苗圃,林木良种场的事业编退休人员。 机构改革后,我们几个林场所属林业局基层单位,二类事业编制,和林业要素市场是一样的,同一张抄告单。(已公示) 自2023年元月始至今,我们退休人员的每月800元津贴就无故停发了。而在岗人员的1600元已发放到位,要素市场退休人员每月800元也发放到位,唯独我们三个林场的退休人员不予发放这800元津贴。 2024年7月份,我们全体退休人员通过县信访局表达过我们的诉求,林业局答复单位经济效益下滑,不予发放。我们请求相关部门调查事实真相,给我们退休人员要到这800元津贴,让我们老有所养。
峡江县林区管理委员会 回复:
关于事业编退休人员津贴无故停发问题的回复
一、信访主要诉求
峡江县林业局(峡江县林区管理委员会)下属玉笥山林场、原花园苗圃、林木良种场事业编(二类)退休人员,2023年前退休人员津贴发放正常,2023年起未发放退休人员津贴(800元/月),要求发放上述单位事业退休人员津贴。
二、调查核实情况
县林区管理委员会(含下属玉笥山林场、花园苗圃、林木良种场)改革前的干部职工,均为自收自支事业和企业人员身份,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022年度单位经济效益较好的情况下,发放了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800元/月);2023年度单位经济效益下滑,原来的营造林等专项补贴资金大幅度减少,各项生产经营费用和在职人员工资等支出都未能及时保障。经林区管委会班子会讨论研究,在优先保障必要的生产经营和在职人员工资绩效的前提下,暂缓发放退休人员月绩效奖(800元/月),待单位经济条件好转的情况下再酌情发放。
三、处理意见
根据林区管理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结合周边县市兄弟单位的做法,经我县林业局和林区管理委员会班子会研究,拟在利用政策性贷款的基础上,采取搞活林下经济,变现资产资源、靠大联强(与省林科院联合成立赣中分院)等多种方式方法和经营手段,提高林业经济效益来保障林场在职和退休人员的待遇。同时,我们也正参考兄弟县(市)的做法,研究制定分步分期发放下属林场事业退休人员补贴。
峡江县林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回复时间2024-08-29 14:58:1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峡江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8 0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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