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收到这个江西鹰潭金融调解中心的电话短信,是不是恐吓几下,说是正规金融机构,实际就是催收,每天都一堆电话短信。月湖区智慧金融产业园8楼17室
鹰潭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回复:
一、背景情况
2023年1月5日,当事人胡其帅通过微博借钱平台与持牌金融机构签订金融借款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借款本金为15000元,分9期偿还。合同生效后,贷款人按约履行了放款义务,但当事人胡其帅于2023年7月6日开始逾期还款至今,相关债权方预通过民事诉讼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相关债权方于2024年8月1日委托我中心对债务人的借款纠纷案件进行调解,截止我中心接受债权方委托调解本案之日,当事人已逾期超过420天,逾期金额10082.99元。
相关债权方依约向我中心递交案件资料,经我中心审核后,初步确认债务人借款情况属实,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以及借款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在司法保护范围内进行调解。
二、调解情况
我中心受理案件后,为进一步了解欠款事实并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我中心调解员于2024年8月20日致电当事人胡其帅,但电话处于设置状态无法接听。我中心依据调解规范化流程,通过短信告知调解相关事宜,当事人胡其帅回复短信想要分期处理,调解员告知其可提供困难证明反馈至债权方进行协商分期,当事人表示提供不了,会想办法一次性结清账单,但后续再未联系上。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要求,并无利用个人信息进行骚扰、恐吓等违规调解行为。
三、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依法、自愿的原则,因当事人无意愿调解,我中心现已终止对该纠纷案件的调解工作。
最后,感谢贵单位及各位领导对我中心的关心与支持。我中心将始终坚持公平自愿、高效便民的原则和立场,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化解纠纷服务于民,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规范发展。
此复。
鹰潭市金融纠纷调解中心
回复时间2024-08-30 15:31:0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鹰潭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28 08: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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