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萍乡经开区光丰街道登岸村一名被征地的失地农民,今年59岁,按照有关政策一直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25年本因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2023年未收到相关通知,忘记缴纳2023年的灵活就业社保。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不能补缴,必须多缴纳一年9000多元才能享受养老待遇,不能享受补贴,还要推迟一年才能拿到养老保险金。
现有几个问题希望得到解决:
1.既然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那么就是解决失地农民的后续养老问题,这样的民生实事,为什么设置如此多不合理的条条框框?还不能补缴。
2.按照当地政策,购买灵活就业社保,当地政府会补贴一部份,但是忘记购买的,后续缴纳就不补贴了,那这部份不补贴的钱到哪里去了?
3.失地农民本来就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针对于失地农民的各种问题,政府是否可以出台相应的容缺机制。
萍乡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萍乡经开区:失地农民缴纳灵活就业保险的有关问题”办件通知单后,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应情况
我是萍乡经开区光丰街道登岸村一名被征地的失地农民,今年59岁,按照有关政策一直缴纳了灵活就业社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2025年本因正常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因2023年未收到相关通知,忘记缴纳2023年的灵活就业社保。咨询当地有关部门,不能补缴,必须多缴纳一年9000多元才能享受养老待遇,不能享受补贴,还要推迟一年才能拿到养老保险金。
1.既然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那么就是解决失地农民的后续养老问题,这样的民生实事,为什么设置如此多不合理的条条框框?还不能补缴。
2.按照当地政策,购买灵活就业社保,当地政府会补贴一部份,但是忘记购买的,后续缴纳就不补贴了,那这部份不补贴的钱到哪里去了?
3.失地农民本来就是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针对于失地农民的各种问题,政府是否可以出台相应的容缺机制。
二、核实处理情况
1.张某利为登岸村被征地农民属实,2023年因个人原因未缴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根据人社部发{2016}132号文件精神规定,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不得以事后追补缴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
2.根据萍府发(2014)27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从被征地农民应参保时开始计算,被征地每推迟一年参保,就扣除一年政府缴费补贴,直至扣减完其应享受的缴费补贴年限为止。
8月30日,我中心已联系张某利儿子告知此事,其子表示对此不满意,会继续提出诉求。
特此回复
萍乡经开区民生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日
回复时间2024-09-04 10:09:2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30 15: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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