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异地有一套房有商贷,在萍乡本地无房且公积金缴存5年以上从未使用。因近期存在购房需求,所以向公积金中心询问了相关政策。经电话询问,接线人员告诉我,以我的情况只能算作是二套房,首付必须30%,并且贷款发放也压低了很多。萍乡公积金政策一直都是“认房又认贷”,并且她们的政策一直都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变。
去年国家已经全面推行认房不认贷,2024年6月江西南昌公积金也已经开始同步此政策。为什么萍乡还是惯守老政策呢?什么时候可以同步推行这一新政策呢?萍乡异地有房的人也很多,在萍乡本地没有房子,想在萍乡买房却要视同二套房去发放贷款,用二套房规定的利率,真的不太能接受呀!望回复!
萍乡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萍乡公积金何时实施‘认房不认贷’”办件通知单后,我市高度重视,立即转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情况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反映的主要问题:我在异地有一套房有商贷,在萍乡本地无房且公积金缴存5年以上从未使用。因近期存在购房需求,所以向公积金中心询问了相关政策。经电话询问,接线人员告诉我,以我的情况只能算作是二套房,首付必须30%,并且贷款发放也压低了很多。萍乡公积金政策一直都是“认房又认贷”,并且她们的政策一直都是这样,从来没有变过,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变。
去年国家已经全面推行认房不认贷,2024年6月江西南昌公积金也已经开始同步此政策。为什么萍乡还是惯守老政策呢?什么时候可以同步推行这一新政策呢?萍乡异地有房的人也很多,在萍乡本地没有房子,想在萍乡买房却要视同二套房去发放贷款,用二套房规定的利率,真的不太能接受呀!望回复!
二、调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政策为“认房又认贷”,目前该职工在政策限制下,仅适用于二套房贷款条件。为了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惠及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向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提请取消该项认证方式,提升住房公积金的惠民力度。该职工可通过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众号持续了解政策动向,感谢对萍乡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关注。
特此回复。
2024年9月3日
回复时间2024-09-03 10:04:4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萍乡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8-30 09: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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