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山西省的一个普通百姓,今年三月份我在微信上中找“江西赛乐赛医药有限公司”员工购买了共计4208的所谓的减肥产品,对方公司的销售人员在微信上承诺吃完能减15斤,并且解释这个药物的减肥的原理是直接溶解体内的皮下脂肪,体内的脂肪溶解之后才可以再排出体外。结果产品已经吃完了,现在一斤都没有掉,还反弹了涨了四斤,我第一时间找售后反馈这个事情,但是对方的售后一直否认他们的销售虚假宣传,并表示我没有减重是因为我不和对方公司销售微信保持沟通。经我核查,国家早在2023年发布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功能目录,非营养素补充剂中明确说明,从2023年开始,国家禁止宣传产品有减肥功效,只能说有助于控制体内脂肪,对方作为医药公司,大肆宣扬产品并不具备的功效,虚假宣传,让我产生错误认知,给对方两次转账,导致我的财产损失。同时我在小红书上找到大批受害者,都是因为该公司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受骗,损失惨重,希望领导可以认真核查此事,给我们广大消费者一个交代。
吉安市市场监管局井开区分局 回复:
收到关于关晓琴女士在“问政江西”平台反映“江西赛乐赛有限医药有限公司”转办件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我局执法人员调查核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我局调查了解,现将情况作以下说明:
1、关晓琴女士在2024年8月17日、2024年8月26日分别通过12345和12315已进行投诉,投诉诉求大致相同,且均已办结。
2、关晓琴女士于2024年3月-4月在江西赛乐赛医药有限公司购买了4208元奥利司他胶囊(赛乐赛牌),在关晓琴女士签收后江西赛乐赛医药有限公司客服人员正常指导其服用,提供饮食建议。
3、关于关晓琴女士反映涉嫌虚假宣传问题,经核查江西赛乐赛医药有限公司所发布的赛乐赛牌奥利司他胶囊的广告内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和规章规定,提交审查,已获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并按照审批准许内容投放广告。
4、关于欺诈消费问题,经查看关晓琴女士在12315平台投诉提供的附件聊天记录截图,江西赛乐赛医药有限公司客服人员在与关晓琴女士聊天中并未有承诺可以减重的具体斤数和效果语句,也未承诺可以无效退款,仅根据关晓琴女士情况指导服用。
二、处理情况
经查,发现关晓琴女士已经向我局反映过同一诉求问题,鉴于我局已作出处理并告知结果,且关晓琴女士本次反映情况又未提供新的权益受损等争议证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对该重复投诉件依法不予受理。另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七十三条的规定,除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外,药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回复时间2024-09-06 15:26:1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02 16: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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