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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新县锦绣蓝湾小区不动产权证何时下发

网友名字    呜嗯嗡    发表于:2024-09-04 15:18:00

本人于2018年全款付清购买锦绣蓝湾小区37栋3202室,直至2019年装修入住已经五年多了,房产证一直未办理下来,正常购买程序,房管局备案,交契税,住房维修基金,一样没少,如果这房子不能卖政府是不是没有监督好开发商,那也是政府不作为,最后可怜的是老百姓辛辛苦苦大半辈子所有的积蓄换来个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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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关于对“奉新县锦绣蓝湾小区不动产权证何时下发”问题的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关于反映“奉新县锦绣蓝湾小区不动产权证何时下发”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202496日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经核查,情况属实。

二、问题原因

项目由奉新县荣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公司开发,2014年5月开工建设,建筑面积102834.59平方米。2016年7月,因开发商本身自有资金严重不足,民间融资过大、与承建商存在纠纷、债权债务问题、涉及案件等原因,导致出现未通过竣工验收、综合验收、土地证在农商行等抵押无法办证等问题。

三、 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

锦绣蓝湾涉及两个地块为华林大桥以东、中保港以西A、B地块, B地块土地出让金已缴清,A地块土地出让金欠缴22873万元。2010年1月至2022年5月31日欠税58450209.16元,已移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锦绣蓝湾共涉及住宅813套、商铺167间均已交房未办证。截止目前,有813套住宅、167间商铺已交房未办证,督促开发企业自筹资金完成消防工程并达到验收合格;地面一层涉嫌73间车库未批先建和顶层涉嫌违建(两项共计涉及面积约1300多平方米),其中顶层违建必须拆除,73间车库处理方法一:补办相关手续整改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处工程造价5%-10%罚款。处理方法二:根据奉办发〔2011〕7号《中共奉新县委办公室奉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违法用地违章建筑处理细则的通知》之规定,按每平方米1000元没收违法收入进行处罚。建议开发企业聘请第三方有资质测绘机构进行“多测合一”,采取“司法鉴定”并将鉴定合格报告作为质量验收合格报告,暂缓缴交房屋质量保修金、采取“先证后税”帮助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


回复时间2024-09-09 11:33:5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奉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04 17: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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