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该公司旗下的羊小咩享花卡,有一笔2377.58元的账单逾期,合同与信江广达小额贷款公司签订,在逾期前和客服沟通要求撤销对第三发催收的授权。
该公司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五条规定: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个人有权撤回去授权。第二十三条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单独同意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重要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违法将本人信息泄露給第三方公司 本人及家人朋友收到了各种短信及电话催收。目前订单本人已还,在其他平台投诉后,有人员致电本人态度恶劣,多次骚扰本人,要求对该公司进行处罚。
月湖区五型办 回复:
经核实,用户自2024年8月11日逾期至8月24结清当期账单,平台在用户借款 前已取得用户相关授权,展示的相关信息均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违法泄漏用 户信息的情况。委托的催收公司催收过程中并未出现暴力催收,骚扰等违规操 作,只是正常与用户沟通还款,用户保持不失联状态时不会联系其紧急联系人 ,已向用户解释,用户知晓,但要求减免服务费。已告知用户平台展示的借款 利息均符合监管要求,但考虑用户体验,已为用户特殊申请一次性补助,并与 2024年09月11日打款至用户收款账户,已电话告知用户处理结果,用户认可。
回复时间2024-09-29 17:56:4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9月18日已转交至鹰潭市月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0 09: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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