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余江区韬奋体育馆推出365元一年的健身卡活动、目前余江体育发布公告、表示外包商目前 无资金支付所有场馆费用(目前解决方案只能选择 体育馆提供的部分方案,与购买时宣传相差较大),前期健身房通过地方公众号等手段进行营销,目前存在健身房卷款跑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能否要求其按宣传方案履行或退款。
余江区教体局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余江区韬奋体育馆健身卡活动”的问题,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我局进行核实,现答复如下:
余江韬奋体育馆从今年三月份对外开业以来,场馆运营委托方天行健公司一直积极对外招商。7月30日,天行健公司与温州亿窝蜂科技公司(下称亿窝蜂公司)约定,将韬奋体育馆二楼健身房运营权以每年30万元的租金租给该公司,从8月6日开始试运营,8月16日正式运营,租赁期一年。8月8日亿窝蜂公司将价值26.8万元的健身器材运至韬奋体育馆二楼健身房内。
亿窝蜂公司在未经韬奋体育馆允许的情况下,对外宣传365元购买全馆通卡。韬奋体育馆于8月3日紧急对外通告并在体育馆各入口处张贴,告知消费者365元健身房卡并不等同于韬奋体育馆全馆通卡,而是亿窝蜂公司从天行健公司购买游泳、球类馆次卡作为健身卡赠品。
365元健身卡售卡初期,天行健公司要求亿窝蜂公司只得销售298张,但业务员及小程序宣传全面铺开,造成销售数量远远超于限定的数量。余江区教体局了解情况后,于8月22日紧急要求停止销售365元健身卡,亿窝蜂公司在被要求停售之后相关负责人离开余江区只留下两名健身教练在体育馆二楼健身房教学,并拒绝继续出资购买游泳、球类次卡赠送给已办理健身卡的消费者,遭到消费者反对及投诉,并要求给出解决方案。
9月6日,天行健公司商议决定,9月16日之前,购买365元健身卡的消费者可以继续享受赠送的游泳、球类次卡,于9月17日后由消费者自行在健身房卡、游泳15次卡、球类半年卡、瑜伽季卡四种卡类中任选一种折算换卡,四种卡类价值均高于365元,但消费者依旧不满。天行健公司一边安抚消费者情绪,一边联系亿窝蜂公司要求继续购买次卡赠送消费者使用,但一直未达成共识。
余江区政府高度重视365元健身卡相关舆情,9月9日,教体局、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律师及天行健公司召开协调会议,就如何维护消费者相关权益进行讨论。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将尽快约谈亿窝峰公司相关负责人,并责令韬奋体育馆总运营天行健公司积极配合、妥善处理,尽量减少有关消费者的损失,维护其合法权益。下一步,区教体局也将进一步加强对运营委托方天行健公司的监管,规范韬奋体育馆的运营使用。
如有未尽之处,请直接拨打0701-5881397电话咨询,或直接前往余江区教体局进行咨询。
余江区教体局
2024年9月14日
回复时间2024-09-14 09:55:1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余江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0 09: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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