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军隆御景城11栋2单元103的业主。2023年11月我在物业收房拿钥匙,并申请装修,物业收我一年物业费,并要求我缴纳2000元押金+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费总计4627元,并开具一张收据(由于申请退押金已经被物业收回) 现投诉物业以下几点:
1.根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装饰装修押金。请物业主管部门严查。
2.物业收取我的装修管理费没有起到装修巡查作用,我7月底装修完成,8月初申请退装修押金,物业以我违规装修为由,说要扣我500元,我问他为什么扣钱,他说我违规装修,我问他我装修的时候为什么你们上门告知?从开始装修到装修完成物业没有一次上门巡查,并且没有电话告知!
3.请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物业违规扣押业主装修押金事宜,查处物业违规扣钱事宜,物业有什么权利扣业主的钱,他是执法部门还是业务主管部门?
4.请消防部门严查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车事宜,小区内电动车长期停放在楼栋内,跟物业反复沟通无果,长期有电动车停放在我家门口,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消防部门未监管到位,物业不作为,不加以管理凭什么我要缴纳物业费?
5.请物业主管部门严查小区物业费收取是否合理,在同一个小区内物业费收取标准不统一,军隆一期的业主物业费比我们低的多。
6.请物业主管部门严查,小区物业只收钱不办事,长期只有岗亭保安在门岗,小区未封闭管理,外部人员随时都能够进出小区,物业没有做任何巡查的巡查工作。整个新祺周只有他的物业费最贵,且物业服务最差劲。物业工作人员态度极其恶劣。
赣江新区新祺周管理处 回复:
关于核实处理网络问政处理单军隆御景城物业存在严重消防隐患,装修押金不退
问题的复函
贵栏目转来《关于<问政江西:军隆御景城存在严重消防隐患,装修押金不退>网络问政处理单》已收悉。接到情况反映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派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近日,经我区相关部门核实,辖区内军隆御景城小区物业确实存在收取业主装修押金未退还,部分楼栋单元内违规停放电动现象。
二、协调处理情况
一是依据《南昌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违规收取装饰装修押金,已要求军隆御景城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立即整改,并退还11栋2单元103业主交纳的装修押金,对违规行为向该业主致歉。当日该物业公司已将违规收取的装修押金退还业主;
二是对业主提到的电动自行车乱停放问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已到现场核实处理,对反映的楼栋进行排查,并清理违停电动自行车,同时也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对发现违规停放现象,要及时予以劝阻和制止,劝阻和制止无效的,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置;
三是要求该小区物业公司,做好物业管辖区域内日常管理,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三、业主沟通情况
我区相关部门对业主提出的诉求问题已致电沟通反馈,并得到了业主理解,同时也收到了返还的装修押金。后续,我区相关部门将继续跟进,督促物业公司规范做好小区的日常管理。
此复
2024年9月 23日
回复时间2024-09-23 10:03:0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江新区管委会,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1 16: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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