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2〕30号)和《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赣社保中心字(2023)5号)文件提到个人可以对参保人给予补助或资助,想问一下都昌县这边,个人资助怎么办理?是否可以全流程在县社保窗口办理?需要什么资料?有无咨询电话?
都昌县人社局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关于网友反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问题已收悉。经都昌县人社局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当事人致电我中心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于2024年9月14日16:58电话回复该网友,详细介绍了个人资助政策、办理流程、所需材料,以及注意事项。
二、已详细解答了当事人咨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资助政策问题,并告知当事人应该先去当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补缴手续,提醒当事人应注意事项,当事人表示满意。
承办单位联系人及办公电话:邵会明 0792-5211531
回复时间2024-09-20 11:14:5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都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2 17:23:42
网友:刘 2024-09-20 20:42:11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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