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蓝城明月江南春晓苑的业主,在2024年2月5号清晨6点30分左右,我在小区非机动车道骑行电动车出行,因小区出入车道弯曲陡峭,再加上路面上积水,而且还乱停乱放了电动车,我在车子上行时在出入车道的中间段突然发生车子自行滑落,人和车一起从上坡一直滑下来,车和人一起倒地,当时人摔倒在地上不能起来,叫人扶起,衣服全身湿透,羽绒服也摔破,金耳环也摔得不知去向,头部剧痛,头昏脑胀、耳朵里刺痛,颈椎活动受限,手臂发麻,恶心呕吐,在余干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脑震荡,当天就把此事反映给了绿城物业管家,物业也没有做出任何处理,过了十多天管家叫我提供诊断证明和单据给他们,我提供了所有的医院治疗单据和我的衣服破损单据、损失的金耳环单据,还有误工证明,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在家里休息了几个月没上班,吃了四个多月的伤药和恢复神经的药,至今已经七个月之久,头里面有的时候还会痛,记忆力也减退,手臂也还会发麻,对我后期的生活质量都造成了影响,事情过去了这么久,物业公司只会叫我提供资料,却不给予答复,也不给予赔偿,在2024年9月11日上午刚好在小区里碰到了物业负责人范建华经理,我主动上前去询问事情的处理结果,结果经理跟我说没得赔偿,叫我去告他,态度极其恶劣,对业主的人身安全和意见置之不理,小区非机动车道由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物业管理不作为,经常有业主在此车道上摔伤,民愤四起,业主多次向物业反馈,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小区管理混乱,逃生楼道也乱堆乱放了杂物无人管,门经系统也形同虚设,经常无人看管。本人只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广大业主的基本人身安全得到有利的保障,人身安全非儿戏,每天都要出入的必经之路,每天都将面临着人身危险,居住得人心惶惶,物业对此视而不见,所以特向贵部门反馈,希望能得到合理处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余干县“五型办” 回复:
接转来的反映“余干县蓝城明月江南春晓苑物业对业主不管不顾”等问题转办通知已收悉,中心领导高度重视,随即指派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督促整改,具体调处情况如下:
一、反映的问题
主要反映的问题:余干县蓝城明月江南春晓苑物业对业主不管不顾等问题。
二、调查及处理有关情况
接到投诉后我单位工作人员即刻与物业公司取得联系,并召集物业公司负责人前往现场查看情况,现作出如下回复:物业管理公司同意进行调解,并赔偿医药费。我单位责成物业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业主提供更好的服务。
余干县住房建设保障中心
2024年9月20日
回复时间2024-09-20 15:57:2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余干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3 17: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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