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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六都乡六都村村民建房难

网友名字    潘某    发表于:2024-09-15 17:07:50

本人系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六都乡居民潘秀香,身份证号3623231947****,家庭住址玉山县六都乡官塘路安置点无门牌号 情况概述:2017年。六都乡相关领导口头承诺的拆迁补偿地基可以建房,我们在2017年将补偿的地基浇筑完毕。由于种种原因至2024年8月底开始在补偿地基上建房,现在遭到现任村干部阻拦,工作人员称。当初承诺没用,需要我们出具,当初口头承诺我们可以建房的两位村干部的书面证明,现在他们已退任,他们都回避自己承诺的事实情况。 希望有关部门可以给予公平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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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五型”办 回复:

关于玉山县六都乡村民建房难问题的回复

江西日报社

关于网友潘秀香反映玉山县六都乡村民建房难的问题,我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核查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2014年,因玉山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路网工程建设需要,沈树林(潘秀香儿子)位于六都乡六都村官塘弄自然村的房屋需要拆迁,2014年6月29日,六都乡人民政府与沈树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商定:总拆迁补偿费总额670000元,并安置宅基地6直,其中2直地基位于白吉弄安置点东北面第一栋西头,另外4直位于三八场安置点靠西面第二排铁路工区围墙边,每直地基4m*12m(见附件一)。

地基交付以后,位于白吉弄安置区的2直地基已由沈树林自行处置流转给他人,位于三八场的4直地基用于沈树林自建房屋(其中正房3直、车库1直,见附件二)。

除上述6直地基外,沈树林户表示2014年拆迁工作组还口头答应另外补偿其6直地基(2直紧挨其房屋,另4直在其房屋左边约20米处)。当时参与拆迁工作的领导目前没有退休,仍在我乡工作,并于9月18日接待了沈树林户,当面表示2014年拆迁没有答应另外补地基一事,所有事项均在协议中写明。同时,2014年参与征地拆迁的其他人员均表示涉及到拆迁补偿问题都是以协议为准,不存在口头答应任何人另外补偿地基的情况。

2017年,沈树林户擅自将集体所有的2直地基私自卖给他人。2024年9月15日,买方在未取得任何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建房,在了解到情况后,乡村两级干部立即到现场叫停施工(见附件三),并明确告知,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沈树林户位于三八场的4直安置宅基地已经全部使用,现在行为属于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且建房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后续乡、村两级干部多次与潘秀香户做思想工作,目前已经初步协调完成。

 

 

六都乡人民政府

2024114


回复时间2024-11-04 09:24:4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玉山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0-16 17: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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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的回答,不切实际,虚假回复,我们家在三八安置地就做了3置,旁边的边角料是答应我们给我们修车用的更本不是补偿的地基,而且旁边靠围墙的一部分还是我们自己从他人那买来的。拆迁前我们的房子是在马路边的,我儿子是在自己家修车的,被诱骗签字后,原来说给我们安排店面的,签完字后就称店面分配完了,六都乡党员副书记和六都村支书郑某河,为了防止我们一定要店面屋,就和我们说在三八安置地多给我们5置地基,因为当时我的堂弟陈茂宝在六都拆迁办的,所以我们就相信也答应了下来,我们老百姓不懂法,相信人民政府也相信自己的亲戚,我们叫张德生将另外补偿的三八安置地的5置地基,写张字据证明一下,张德生表示不相信我就算了,我们也相信他那么大官不会言而无信,所以直到现在,要建房子了,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他们欺骗我们老百姓的。
评价时间: 2024-10-16 17: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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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山县“五型”办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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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友反映玉山县六都乡六都村村民建房难的问题,我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核查处理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2014年,因玉山高铁南站站前广场及周边路网工程建设需要,沈树林(网友潘秀香儿子)位于六都乡六都村官塘弄自然村的房屋需要拆迁,2014年6月29日,六都乡人民政府与沈树林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议商定:总拆迁补偿费总额670000元,并安置宅基地6直,其中2直地基位于白吉弄安置点东北面第一栋西头,另外4直位于三八场安置点靠西面第二排铁路工区围墙边,每直地基4m*12m(见附件一)。

地基交付以后,位于白吉弄安置区的2直地基已由沈树林自行处置流转给他人,位于三八场的4直地基用于沈树林自建房屋(其中正房3直、车库1直,见附件二)。

除上述6直地基外,沈树林户表示2014年拆迁工作组还口头答应另外补偿其6直地基(2直紧挨其房屋,另4直在其房屋左边约20米处)。当时参与拆迁工作的领导目前没有退休,仍在我乡工作,并于9月18日接待了沈树林户,当面表示2014年拆迁没有答应另外补地基一事,所有事项均在协议中写明。同时,2014年参与征地拆迁的其他人员均表示涉及到拆迁补偿问题都是以协议为准,不存在口头答应任何人另外补偿地基的情况。

2017年,沈树林户擅自将集体所有的2直地基私自卖给他人。2024年9月15日,买方在未取得任何建房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开始施工建房,在了解到情况后,乡村两级干部立即到现场叫停施工(见附件三),并明确告知,根据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沈树林户位于三八场的4直安置宅基地已经全部使用,现在行为属于违规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且建房没有任何审批手续。

 

 

六都乡人民政府

20240923

附件一:拆迁补偿协议

1.jpg2.jpg

附件二:沈树林户现居住房屋以及测绘图

3.jpg4.jpg5.jpg

附件三:乡村两级干部前往现场做思想工作并发停建通知

6.jpg7.jpg

回复时间2024-09-23 08:51:5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玉山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18 16: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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