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于2023年9月报读了东江源高级中学,孩子一直不愿意读但老师多次家访动员孩子继续就读学校,2024年2月底报名缴交学费,但开学后我多次去学校看望孩子,孩子都不在校,老师都不知道,我3月8日选择退学,从报名到离校不到半个月,学校没有尽到责任看管学生,我要求退回1.2万的学费。
安远县教体局 回复:
群众: 您在“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曾某在校多次违反校规校纪:曾某于2023年9月23日翻墙外出,经班主任和郑老师寻回晚上九点返校;自高一下学期以来有厌学情绪,学校多次进行家访,返校不久又不愿就读,未办理离校手续,离校长达一个多月,4月10日曾某母亲带其说明小孩要返校就读;返校后仍不知悔改,经常性旷课,学校教育无果;另外,曾某有抽烟等其他违纪行为。家长反映缴纳1.4万元左右学费的情况不实,经核实曾某家长于2024年2月22日缴纳2023-2024学年春季学费11475元。
二、处理情况
结合曾某同学在东江源高级中学的行为表现,多次违反校规校纪,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退学,未向学校备案,普通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无故旷课超过4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其间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按自动退学处理。 东江源高级中学校根据《江西省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决定曾某按自动退学处理。对于曾某家长的退费申请,经学校讨论,可退周末补课费1200元、住宿费1200元。
安远县教体局
2024年10月8日
回复时间2024-10-08 11:40: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安远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9-26 11: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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