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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会昌:不合理收费必须用他们的收款码抽营业款点数

网友名字    烧烤    发表于:2024-10-02 11:51:12

你好各位领导,因为生活困难我选择了摆摊卖烧烤,原来是在财富港2期的河边城管允许的临时摆摊点,摆摊赚钱养家,后来因为那里要开发了,城管局叫我们搬到戏剧小镇停车场的临时摆摊点摆摊,还没一个月会昌县城投公司就把停车场的一块空地,铺了一下地面硬化,就叫我们搬到那里去做,要收取我们3千块的押金,必须用统一要用城投公司的收款码,然后收取我们的营业额的百分之五,就一块空地就要这样收钱,我们肯定是不同意,大家坚决反对不入驻,然后城管局就昨天晚上口头通知我们今天开始不能在这里摆摊了,今天上午七点多就在群里发信息叫我们十点前必须去搬东西,要不然就把我们的东西拉去他们城管执法队,我们大家都是做夜宵的早上都在休息哪里知道,场地是县政府应该是承包给会昌县城投公司他们有没有利益关系我们平民老百姓哪里知道。政府部门相关单位各位领导你们有没有考虑我们基层普通老百姓的生活状况,上有老下有小,城管局的叫我们搬去哪里我们就搬去哪里,现在还没一个月又叫我们不能摆摊了,叫我们马上要去搬东西,不然就会拉走。现在叫我们走是不是应该提前通知或者出个公告,不是这样口头通知今天通知明天就不能摆了,这样子搞我们老百姓要怎么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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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城管局 回复:

关于“【一次转办】赣州会昌:不合理收费必须用他们的收款码抽营业款点数“的回复

贵平台转来的《摆摊收费抽点》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戏剧小镇停车场的土地属于会昌县发展集团所有,城管局临时设置其为流动摊贩疏导点。因场地没有硬化,没有亮化,导致容易扬尘、危及食品安全、产生交通安全隐患,没有厕所,消费者如厕难以解决导致随地大小便等问题,形成了脏乱差等现象,损害美丽会昌形象。如今,县发展集团斥资建设打造戏剧小镇夜市,为创业、就业市民提供一个良好的场所,创造一个舒适的消费环境。建设包括:土地平整硬化、亮化、美化、水电供给、排水排污、厕所、商演舞台等,提供了保洁、安保服务,提升了城市的整体形象。 

二、处理情况 

1.关于统一收款码的问题,是公司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项管理措施。 2.关于收取管理费的问题,2024年12月30日前管理公司不收取任何管理费,摊贩主只需承担因经营产生的电费。2025年1月1日起,按各摊贩经营收入5%缴纳管理费并设有上限。管理费用于夜市公共区域亮化、美化、基础设施设备维护及保洁保安人员工资等运营支出。 3.戏剧小镇夜市招商采取的是自愿入驻的原则。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江西”平台上反映的“不合理收费必须用他们的收款码抽营业款点数”问题已收悉,会昌县城管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的情况 

主要反映的问题:戏剧小镇停车场的临时疏导点不能摆摊了及不合理收费必须用城投公司的收款码抽营业款点数等问题。 

二、核实情况 

经核实,8月16日,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发布《关于取消和增设部分城区疏导点的公告》,因国际酒店旁(财富港二期楼盘)建筑工地施工,为消除安全隐患,撤销会昌国际酒店旁夜宵疏导点。8月26日开始,会昌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陆续将国际酒店旁(财富港二期楼盘)建筑工地围挡外靠河边区域的所有夜宵摊点引导至戏剧小镇周边(戏剧小镇西南边停车场内围挡旁边)临时疏导点暂时经营。该临时疏导点是县发展集团储备用地。9月初,县发展集团对该地块启动项目建设,并由县发展集团下属的会昌县独好夜市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2024年9月15日,该公司发布《夜市招商》宣传广告,招商引导有意向的摊主入驻戏剧小镇夜市摆摊经营,部分摊主因进驻夜市管理模式未能与会昌县独好夜市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共识。为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同时考虑到广大摊主的实际需要,2024年9月27日开始,会昌县城市管理局组织人员与摊主沟通劝导,引导未入驻戏剧小镇夜市摊主前往县第三中学旁临时疏导点经营。截止2024年10月2日,原在戏剧小镇旁临时疏导点经营的17家摊主,有14家前往体育馆侧边临时疏导点摆卖经营,有3家已入驻戏剧小镇夜市经营。 网友反映不合理收费和使用运营公司收款码抽营业款点数问题系县发展集团下属夜市运营公司内部管理文件与会昌县城市管理局并无任何关联。 

三、下步工作 

下步,我局将努力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及时回应群众呼声,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居民对城市管理规定的认识和理解,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环境。同时,切实改进执法方式,保持执法温度,将为民理念融入到执法过程中,有效引导市场主体有序经营。 

 会昌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回复时间2024-10-12 17:07:2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会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0-08 1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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