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2024年10月9日本人在吉水县万里大道与吉阳大道交叉路口误闯红灯,引起的扣分和罚款,本人表示不服。
此次闯红灯,本人表示不服,因为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该路口红绿灯将非机动车指示灯放置在机动车指示灯中间,存在故意误导驾驶员,导致驾驶员容易误判,从而引起误闯红灯。
涉案路段三组信号灯间隔距离较短、灯显不一致,设置的秒数也不符合大众行为习惯,我查询了一下,2024年6月18号也有司机在问政江西上投诉同一路段的闯红灯判决,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6月25日的回复是这样的:对于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是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整治非机车交通秩序的改进措施。意在规范非机动车行车交通秩序,减少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发生事故的概率。 难道这就要牺牲不明规则,对该路段不熟悉的司机,以误闯红灯为代价吗?
可想而知,这个路段的误闯红灯的事件有很多。因此,该路段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引起本人误闯红灯。 交通管理执法的目的,在于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从根本上说,是为了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的效率,达到最终服务人民的目的。如果出现有过多的人在次路口误闯红灯的现象,执法的标准和执法行为本身是否合理规范,就值得深思。
本着深化为民理念,坚持宽严相济,希望执法部门取消本人此次误闯红灯的处罚,感谢。
并且本人在10月15日下午上班时间段,拨打吉水县交警大队官方联系电话,一直处于未接通状态,此时处于上班时间段,为何官方联系电话下午一直打不通,我上午拨打了,也是打了好几次才接通,下午打电话一直嘟嘟嘟的声音,打不通,因此,投诉吉水县交警大队官方联系电话打不通,故意设置占线状态,给人民群众咨询业务造成困难。还有,我下午拨打了吉水县交警大队指挥中心电话,问吉水县交警大队法制科的电话是多少,接电话民警说不知道,然后也不查一下告知我,故意刁难我,我要求等他咨询别的民警后再次电话联系我,也没有联系。一并投诉,请处理。
吉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回复:
您好,“问政江西”平台反映:“投诉吉水县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不规范”办件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及时转职能部门办理,根据反馈结果,现将情况回复如下:尊敬的匿名居民,关于车辆赣D0418L交通违法复议的问题。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已收悉,大队领导高度重视。交由指挥中心与法制科重新调查。
经调查核实,1、万里大道与吉阳路交叉路口是吉阳大桥文峰镇一侧的重要交通枢纽,分为桥上车道和地面车道两层。道路在万里大道与吉阳路西方位交汇。桥上路面为4车道,为一个左转车道,1个直行带左转车道,1个直行车道,1个二三轮车道。地面车道为2车道。1个直行带右转和1个右转专用道。由于金滩镇务工人员交通工具多为二三轮车辆,在下桥的路口最右侧车道设置了二三轮车道。为防止二三轮车辆随意穿插其他车道,桥上道路与地面道路用虚实线分隔,使地面道路行驶的车辆禁止左转到桥上道路,减少左转与直行车辆的事故发生。
大队为保障路口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在吉阳大桥下桥方向设置了非机动车信号灯,其信号灯特征图案为二轮车。与机动车信号灯的圆饼或箭头指示灯有明显区别,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信号灯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GB14886》样式要求。西向机动车相位前增设10秒非机动车绿灯相位,可提前清空非机动车等待区车辆,消除左转非机动车与直行机动车之间的交通冲突,减少下桥机动车绿灯损耗时间。西方向信号灯排列顺序对应车道规划顺序。
5、车辆赣D0418L于2024年10月9日14点45分49秒抵达在万里大道与吉阳路西方向路口,此时路口为红灯状态,车辆未过停止线。14点46分47秒抓拍取证车辆越过停止线,路口为红灯状态。14点46分54秒车辆抓拍取证位置与14点46分47秒的抓拍取证位置有明显位移,路口为红灯状态。赣D0418L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记6分,《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罚款100元。
6、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官方电话为0796-8680806,由于是对外的电话。办公电话占线为正常状态。不存在“故意设置占线状态”。
7、经核查法制科确实无办公电话,在指挥中心与匿名居民通话中,明确告知无联系电话。不存在“故意为难”情况。根据申诉流程,交通违法需携带有效证件至交警队现场申诉,用以确保公民隐私不泄露。指挥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意识,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或协助解决问题。
处理情况:
1、从赣D0418L采集交通图片中,能清晰反映车辆违反信号灯通行的事实。以信号灯设计不合理为由缺乏依据,交通违法暂不予撤销。对此交通违法信息有异议的,可向吉水县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
2、官方公布电话0796-8680806,由于是对外的电话。办公电话占线为正常状态,不存在“故意设置占线状态”。
3、法制科确实无办公电话,指挥中心警员不存在“故意为难”情况。
4、万里大道与吉阳路因车流不断增多,经专家讨论后于2024年10月12日重新优化规划设计。
5、信号灯配时与路口交通流量有关,吉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会根据路口交通状况随时配置通行方案。
回复时间2024-10-24 15:13:0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吉水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0-18 09:3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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