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莲花县琴亭镇寨里村村民,2019年村里响应新农村改革将我的老房子已影响美观的名义通知我父亲需要拆除,2020年五月份,准备建房子,然而不幸的是我被查出患有恶性淋巴瘤,23年开始,就准备建房子,镇府的两违办的就来了,说没有办手续,不让建。但建房申请19年就已经交上去了,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我老房子有不动产证,我们家符合一户一宅,为什么不让建。
莲花县琴亭镇人民政府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问政江西平台反应的“莲花:拆老房子建新房为何不批”的问题,我镇已收悉。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2019年反映人房子属于老旧房屋,存在漏水等现象,随时有倒塌风险,并且反映人一家都居住在其叔叔家,此房子无人居住,出于安全考虑,经户主家同意拆除。反映人提交建房申请后,经用地选址测绘后,报到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6月莲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其建房规划选址勘测定位图出具了城区建房用地规划审查情况,显示该地块属于生态绿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因该地块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所以未办理建设用地相关手续,不能用于建房。
回复时间2024-11-05 17:02:2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莲花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0-28 17: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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