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装修占用我方居家面积
南京东路238号3栋3单元602室于10月31日装修房屋墙壁未经过本人同意擅自将墙壁装修的部分延伸到我方门口旁,占用了我家的门外面积。
青山湖区“五型”办 回复:
塘山镇行政执法办公室接问政江西督办单:关于南京东路238号3栋3单元602室装修房屋墙壁未经过本人同意擅自将墙壁装修的部分延伸到我方门口旁,占用了我家的门外面积的问题后,高度重视,立即派队员到现场核实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南京东路238号3栋3单元602室装修房屋墙壁未经过本人同意擅自将墙壁装修的部分延伸到我方门口旁,占用了我家的门外面积问题情况属实,我镇综合执法队执法人员立即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湖(塘综)责停(改)通字[2024]第1102068号,要求其立即停工,并督促其进行整改,下一步我综合执法队将对其进行监控。
附:1、现场照片
2、《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湖(塘综)责停(改)通字[2024]第1102068号
回复时间2024-11-14 15:54:51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青山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1-07 09:3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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