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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湖区市监局工单54天不处理

网友名字    小鱼儿    发表于:2024-11-27 10:33:12

青山湖区市监局不作为工单54天不处理

我10月4日在12315平台投诉维权,工单10月14日青山湖市监局才受理,期间我给12315打过电话反应工单受理未处理情况。接线员说48天会反馈结果,当时我也表明态度说这么个受理时间我维权不都耽误了吗?工作人员说从我投诉算起,到时候解释权都由商家说了算我还怎么维权。我从10月4日投诉至今54天了,从未有工作人员联系我,也没有任何处理结果。这么慢的处理过程第一次见,太不作为了。请有关管理部门对不作为这件事给个说法,并对于我投诉的问题给出解决方法。我就想知道这屁点大的事儿为什么要处理5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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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对《青山湖区市监局工单54天不处理》问题的回复

关于反映《青山湖区市监局工单54天不处理》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投诉人于2024年10月4日通过12315平台进行投诉(工单号:21360100002024100403673535),我局于2024年10月14日受理,并通过12315平台告知投诉人未提供具体的事实依据、损害事实、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经现场核查,投诉人购买商品时没有国补政策,投诉人购买的商品现场零售价1999元,活动专享价1759元,被投诉人提供的2024年11月21日的成交价1599元。

我局于2024年12月2日再次进行电话调解,因投诉人反映新的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相关负责人正在核实情况。

我局在规定时间内,经双方同意,将再次进行调解。

二、处理情况

我局依法受理投诉并通过平台告知投诉人,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投诉人反映的《青山湖区市监局工单54天不处理》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沟通反馈情况

已电话告知投诉人,其表示认可。



回复时间2024-12-02 17:19:4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青山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1-27 17:3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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