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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紫阳镇绿源新城小区物业乱搭建充电棚

网友名字    婺源市民    发表于:2024-11-27 19:31:44

1.小区乱搭乱建充电棚,严重影响到正常停车,极大的占用了有限的停车位,小区直接管理部门严重失职 2.小区充电棚极其丑陋,严重影响美观 3.现有的充电棚和停车位干涉,极大的影响了电动车的进出和增加了停车位上汽车被剐蹭的风险,属于物业的严重失职,交的物业费都打了水漂,建议重新更改停车棚的位置 3.引申下小区的停车位长短不一,不符合住宅小区统一标准,规划得一团糟糕,建议全部重新划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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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镇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平台交办件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关于“婺源县紫阳镇绿源新城小区物业乱搭建充电棚”的二次交办件已收悉。我镇高度重视,再次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1.小区内充电棚不能充电,严重影响小汽车正常停车;2.停车棚位置没有经过业主同意。

二、调查情况:

2024年12月12日,紫阳镇政府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绿源新城小区调查。经核查,该充电棚位于“绿源新城”小区5栋1单元楼道正门口位置,暂未加装电瓶车充电设施,目前供二轮车停车使用。充电棚旁边划有小汽车停车位,小汽车可以正常停放。通过了解,2022年10月经由茶苑社区居委会牵头,组织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小区居民代表进行多次商议确定充电棚选址和数量2022年11月由创文施工队修建,2023年3月应小区居民要求增加部分充电棚。小区5栋楼前的充电棚和停车棚原本未纳入建设范围,因居民强烈要求,遂增加该点位。12日下午,茶苑社区通过电话调研5栋1单元12户居民,了解居民对该充电棚和停车棚是否拆除和搬移的意见:其中8户居民不同意搬移,认为该充电棚和停车棚为生活提供便利,不影响小汽车停车;1户未装修入住;1户出租未提供意见;2户居民要求搬迁或拆除。

三、处理情况:

根据调查,5栋1单元大部分居民不同意移除该停车棚和充电棚,当事人未提供姓名、电话,我镇工作人员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当事人如有需求、建议或者疑问,可前往茶苑社区居委会了解具体情况。

 

     紫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3日


回复时间2024-12-16 21:48:2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婺源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2-11 15: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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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回复的内容做几点补充,1、回复中说不影响车辆停放?我看你们回复是瞎了眼了,你自己来看了吗?你怎么知道不影响,不影响我投诉干嘛? 2、文中说到停车棚的位置经过商量,那请问业主代表有签字确认吗?有会议纪要吗?哪位业主代表签过字?完全就是胡编乱造。 3、多次跟物业和业主委员会沟通过更改停车棚的位置,无果,他们说不归他们管理,没有权利,建议绿源新城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撤销了吧,没有用 都是一群废物。 4、充电棚的选址已经严重的影响到了小汽车的正常停放,麻烦相关回复的人员与我联系。 5、这些停车棚都是不能充电的,回复的人是眼瞎吗?自己来看过吗?
评价时间: 2024-12-06 18: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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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镇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平台交办件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关于“婺源县紫阳镇绿源新城小区物业乱搭建充电棚”的交办件已收悉。紫阳镇政府高度重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1.小区内乱搭充电棚,影响正常停车;2.充电棚外观影响美观;3.建议更换充电棚位置;4.建议重新规划停车位。

二、调查情况

2024年12月2日,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绿源新城小区调查了解情况。经走访茶苑社区、绿源新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后了解到,为杜绝小区内飞线、私拉电线等不安全因素,考虑业主电瓶车充电需求,于2022年10月经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小区居民代表多次商议,结合创文工作,明确了充电棚选址和数量。2022年11月由创文施工队修建,后应小区居民要求,于2023年3月增加部分充电棚。充电棚有效解决了小区居民电瓶车充电和停放问题,暂未发现影响车辆正常停放的情形。

三、处理情况

该充电棚经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代表一致同意搭建,不属于乱搭乱建。更换充电棚外观、位置和重新规划停车位需经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共同商议,并按有关程序审批。建议当事人向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沟通。

 

 紫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回复时间2024-12-06 11:34:0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婺源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2-02 16: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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