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作坊负责人不安好心,将工厂设在居民生活区,夜间通宵生产卤味,烹饪加热过程中散发的香料焦糊气味熏的我鼻咽喉不适,夜间关着窗户都没有用,整个房都是香料烧焦的焦臭味,生产时的设备噪声以及气味问题(该视频为停车位安全监控设备录制)多次反映均未整改,强烈抗议该工厂夜间作业。该工厂负责人还诽谤我是同行匿名恶意举报。现本人实名举报,如果本人在近期遭遇不测或不公平对待,该负责人最具嫌疑。本人上诉所说皆为实况,且存有该负责人诽谤我的证据(如图最下留言)。望赣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重视。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府 回复:
关于“卤味加工厂气味引发不适”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卤味加工厂气味引发不适》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相关反映后,我镇高度重视,经核实,该加工厂为大余县新城镇三个好汉卤味加工部。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分局、镇综合执法队、环保等部门至“三个好汉”卤味加工部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核查如下:1.该加工厂已办理营业执照,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2.现场检查该加工厂的生产加工场所(卤制间、解冻间、原料库、加工区等)基本符合食品安全生产加工要求。3.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加工厂生产加工间散发有调制卤味的味道。经检查该加工厂的污水管网已接通至圩镇污水管网中,车间生产的厨余废水均会统一收集进入污水管网,并设置了四级沉淀池进行沉淀过滤,通过查看排出的废水,无明显颜色,无气味。4.关于噪音问题,我镇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该加工厂进行整改,对其产生噪音的设备加装隔音设施,现已完成整改;并要求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不得深夜加工作业。
二、处理情况
经我镇积极组织调解,邀请了诉求人与该加工厂负责人当面进行协商,双方初步达成以下意见:一是该加工厂负责人表示同意在调整生产作业时间,夜间22:00-次日早晨6:00期间不再进行生产;二是同意对生产车间内小型货车的车轮改装成充气橡胶车轮,减轻地面摩擦产生的噪音;后续我镇会持续关注该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对整改问题加强反馈回头看。
大余县新城镇人民府
2024年12月4日
回复时间2024-12-05 10:25:1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大余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11-29 15:4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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