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庐山市第二中学作为庐山市公立中学,在学校新建设的大门口装修开设按摩店,ktv,足疗店铺,请问这到底是谁发的营业执照?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城市,新设立的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的距离不得少于150米。这个距离都没有超过10米,请问怎么通过办证的? 3、恳请政府部门做好监督工作。给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庐山市(庐山管理局)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 回复:
一、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在“问政江西”反映: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在县级及以上城市新设立的娱乐场所与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的距离不得少于150米,庐山市第二中学新建设的大门口不足10米处有人装修开设按摩店、KTV、足疗店铺,恳请政府部门做好监督工作,给学生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
二、安排部署情况
接上级转来“问政江西”关于庐山市第二中学门口开设娱乐场所的情况后,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立即对接相关职能部门,12月13日上午,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教体局、卫健委、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到实地进行调查核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市第二中学门口准备开设娱乐场所的经营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现场调查。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问政江西”反映的情况属实。市第二中学门口附近(50米内)确有一家娱乐场所正在进行装修施工。进一步调查后了解:
1.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的商铺为庐山市一览芳华养生保健店,法人陶梅梅,位于九江市庐山市南康镇桃源大道与紫阳南路交汇处一号地块南康古城6栋602、603,7栋7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60427MA3AH5L792,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同月开始装修,尚未开业。
2.发现问题
(1)该个体工商户门头经营类目为:K歌、SPA、沐足、按摩,与营业执照登记的营业范围内容不符。
(2)该个体工商户目前只办理营业执照、未取得其他相关许可。
(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九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制止禧泉沐足店开业的函》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距离庐山市第二中学过近。
(4)该场所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卫生部门至目前也未接到其办证申请。
四、问题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1.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局:依照职能,责令其立即将”K歌”等字样进行拆除,截止12月13日下午4时,除“一览芳华”四字门头,其它内容已全部拆除。责令该企业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不允许从事K歌相关业务。同时,对经营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后续我局将与公安、市监、教育、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加大巡查执法力度。
2.文旅委市场监督管理科:该处场所距离中学过近,违反相关规定,涉及文化领域的行政审批不予批准。
3.市场监督管理局:一是严格营业范围。对超出营业范畴的娱乐内容予以坚决取消,立即责令该场所整改装修涉及KTV、按摩部分。13日下午,违法招牌及广告已全部拆除。后续将严格要求学校周边市场主体不能经营不适宜未成年人的娱乐内容。二是严格行政许可。该场所距离学校200米以内,文旅委及卫健委等职能部门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告知经营业主将对营业性歌舞厅、按摩场所坚决不予发放许可。三是严格巡查检查。为持续保障校园周边环境有序,市场监管局及其他职能部门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举一反三、防止同类事件发生。四是严格执法办案。对拒不改正,持续违法经营;对学校周边无证经营的依法打击,从严查处。
4.卫健委:市卫健委将严格审批要求,依法依规进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许可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
5.教体局:责令学校加强安保与巡查力度,密切关注校门口及周边人员与场所动态,防止出现不良社会人员聚集的情况; 深化学生教育与引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远离不良场所。后续与庐山市政法委、庐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庐山市卫健委、庐山市文旅委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定期互通校园周边环境信息,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动态,积极配合各部门开展的各类检查与整治行动,持续跟进整改落实情况,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回复时间2024-12-17 17: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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