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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州区龙潭新苑4栋住房问题

网友名字        发表于:2025-01-06 21:34:47

本人住龙潭新苑,由于物业管理不作为。没除四害导致门被白蚁咬坏,为了退房物业修门押金1000元,物业拒退还此押金,希望相关部门介入,协调此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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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回复:

关于网民反映“信州区龙潭新苑4栋住房问题”的回复

17日,问政江西平台转来“信州区龙潭新苑4栋住房问题”网民留言收悉,我司高度重视,及时调查处理,现将目前进展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反映人张女士反映龙潭新苑4栋住房问题。

二、调查情况

接到反映人问题后,我司已第一时间了解情况,据了解该户于2017年1月15日入住龙潭新苑,居住期间从未向物业反映过白蚁情况,并且该住户是上饶市住建部门通过大数据核查比对,查出该户名下拥有房产,根据上饶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二),第七章 使用和退出 第四十三条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等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给予清退腾退房屋处理,我司多次通过电话上门等多种方式通知其腾退房屋,未果。后通过法院起诉,该户才到保障房管理处办理退房相关手续,到龙潭新苑物业处开据验房报告,经小区管理员、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核实房屋情况发现室内设施损坏严重(厨房、卧室、卫生间门全部损坏脱落)根据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相关规定腾退和使用过程中原有住房和设施有损坏的承租人应恢复、修理和赔偿。所以物业检查后无法出具验房报告,不能继续完成退房手续,但该租户以不想产生额外房租为由立下字据缴纳押金1000元,答应先办理退房后修复损坏房屋设施,但该用户一直未修复损坏的房屋设施,这也直接导致国有资产的损失。

三、处理情况

我司只需该住户将所损坏的设施恢复,押金我们如数退还,近期我司一直都在催促该住户尽快修复房屋损坏设施,但其一直未修复。

四、沟通反馈情况

2024年12月27日,该住户在龙潭新苑物业部沟通沟通无果,不予修缮房屋设施。2025年1日1日该户继续到物业沟通并报警处理,物业工作人员详细说明相关保障房政策及出示房屋租赁合同范本后,经民警现场口头调解,该户依旧坚持不予修缮。

上饶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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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1-10 11:08:4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信州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1-07 17: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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