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朋友介绍,于2023年1月29日到赣江新区儒乐湖生态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项目上报,工作单位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双方约定月工资为16000元。本人系项目部临时聘用的人员,负责景观绿化方面的工作,工资通过北京市政公司兴业银行农民工专用账户发放。本人于2024年9月27日离职,当时尚有3-9月份共7个月工资共计11.2万元未结清,项目部商务负责人承诺10月底付清工资。但是经过本人多次催促,北京市政公司于12月11日给本人先付了2万元,还有9.2万元截止2025年1月9日尚未支付。本人离职后一直没有工作,家中有两个3-6个孩子需要抚养,还有房贷等生活压力,生活困难。请相关部门帮忙解决欠薪问题。
赣江新区儒乐湖管理处 回复:
贵栏目转来《欠薪问题》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一、问题:留言人反映在儒乐湖生态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务工被拖欠工资。
二、调查情况:根据留言人的投诉信息,赣江新区儒乐湖管理处便民服务中心第一时间与留言人电话取得联系,经调查核实,留言人自2023年1月至2024年9月在儒乐湖生态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建设单位为赣江新区城市建设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方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工作,未签订相应劳动合同。
三、处理情况:自收到留言后,我区立即联系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配合处理欠薪案件。相关负责人已核对欠薪事实,并于留言人协商达成一致,表示将于2025年1月27日前支付完毕。2025年1月16日,我区劳动监察人员已告知反映人,如未按约定支付工资,可再次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映欠薪问题。
回复时间2025-01-17 17:47:3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江新区管委会,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1-14 1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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