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国务院、赣州市发改委与赣州市市监局会昌县市监局都有发布过通知与公告,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要求明码标价,充电费和服务费分别计价,充电电费按居民电价收费,充电服务费要降低收费。
大概在2025年1月17日之前,御花园小区西门充电桩一直都是按1元4小时收费,之后充电桩运营商对收费行为进行了调整,把价格抬到高到了8毛钱1个小时,与之前的价格翻了数倍,大量居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充进去的电费被扣除,居民对此都有意见,与充电桩运营商沟通协商无果。
充电桩上方挂有蓝色公式牌(见下图),公示牌显示的价格是按居民电价0.62元1度+0.19元~0.79元1度的服务费不等。通过微信扫充电桩二维码,微信小程序显示的价格(见下图)变成了0.79元~1.42元1小时收费,基本上所有电动车至少要花费五六块钱的价格才能把自家电动车充满,此举与公示牌公式的收费价格相差甚远,严重欺诈居民用户。
希望相关部门要求充电桩运营企业向居民用户退还被乱扣费部分的违法所得,对涉事充电桩运营企业按相关规定处理并整改。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关于“御花园小区西门电动车充电桩收费乱象”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御花园小区西门电动车充电桩收费乱象》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电动车充电收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范围,企业可根据经营成本、服务质量、经济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收费(价格)标准。 经工作人员现场实地调查核实,会昌县市民(电击小子)反映的情况属实。主要问题是:充电桩处公示牌显示电费单价按0.62/千瓦时另加0.17元标准不等的服务费计费。但通过微信扫充电桩二维码,微信小程序显示以第ー档0-220W为例,电费0.62元/小时,服务费0.17元/小时,总价0.79元/小时计费。收费公示标准与计费系统标准不一致。会昌县通途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因公司对调整新计费系统技术业务不熟,出现上述问题,对投诉人所反映的问题该公司已在御花园业主群进行道歉,并己在2025年1月17日对新计费系统进行调整。
二、处理情况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会昌县通途建设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公司:1、《通途充电收费明码标价公示牌》的收费标准与充电端口计费系统的收费标准相符一致;2、不得趁调整新计费方式之机上涨充电价格,保持调整前的充电价格水平;3、向消费者做好沟通解释,加强价格自律,按规定要求规范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
会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回复时间2025-01-24 10:08:4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会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1-20 16:20:10
网友:小叶 2025-01-21 09:47:19 发表评论:
电击小子:2025年1月21日上午9点多充电桩运营商疑似受到压力,将价格调回到了以前的1块钱4个小时。希望充电桩企业能有责任担当,守诚信,将乱收费期间给大家造成的损失,主动向用户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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