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更正户籍出生年龄的情况说明
本人谢兴粮,系赣州市安远县龙布镇居民,现就户籍年龄误登问题作如下陈述:
一、基本情况
本人实际出生于2001年(农历辛巳年),因系家庭产婆接生,无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被误登记为1996年。经查,龙布镇派出所原始常住人口登记表已遗失,现有户籍系统仍显示错误出生年份。
二、当前困境
1.更正流程受阻:安远县户籍办要求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但县卫健委补办需派出所出具实际出生证明。
2. 证据链矛盾:派出所仅能依据现存错误系统记录(1996年)开具错误证明。
3. 原始档案缺失:派出所原始登记材料遗失,导致佐证材料溯源困难。
三、佐证材料清单
1.生物学证据:父亲谢玉才(1979年生)。婚姻证明(2000年登记),若按本人现在错误年龄(1996年)出生,本人还有一个大龄亲生兄弟谢文海,按现行户籍年龄推算: 父亲生育年龄:1995-1979-1=15岁,那么年龄推算其生育年龄仅15岁,与事实严重不符,15岁我父亲还在上初中,老师和同学也可以证明此时我父亲无婚姻关系。
2. 人证材料:接生人员书面笔录、同村同龄人笔录及当年产妇联名笔录。
3. 学籍档案:小学(2006年入学)-初中(2013年)-高中(2016年)-大学(2019年)完整教育轨迹。小学保险单等证明材料。
五、诉求事项
恳请赣州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1. 成立专项调查组核实本人实际出生年份 2. 采信现有旁证材料启动特殊更正程序 3. 协调卫健委与公安系统建立材料互认机制 4. 依法更正本人户籍出生日期为2001年8月23日。
附件:1. 证人证言清单 2. 学籍证明复印件 3. 亲属关系证明 4. 村委会情况说明。可以联系赣州市安远县龙布镇派出所核实真伪。
申请人:谢兴粮 联系方式:182****2429
2025年2月8日 (说明:此版本采用行政文书格式,突出证据链条和逻辑矛盾,建议配合附件材料提交)
安远县公安局 回复:
一、调查核实情况
根据《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百二十条规定,出生日期不得变更。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由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更正并提交一下材料:(一)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证明出生日期错误的材料,包括:户籍证明、原始《出生医院证明》或者接生医院出具可以作证出生日期的母亲分娩病案档案;省外迁入的,提交《户口迁移证》或者原籍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底册复印件。
二、处理情况
谢兴粮并不是在正规医院出生的,提供不了《出生医学证明》,在家中请的接生婆接生并出具了一张纸质接生证明,并谢兴粮所提供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毕业证等以及知情人的笔录、年龄推算等只能作为辅助证明,户籍员翻阅了与谢兴粮相关的户籍档案都未找到其是2001年08月11日出生的出生依据,不排除其家长以前是故意将其年龄上大或为躲避计划生育行为。因缺少谢兴粮为2001年08月11日出生的权威性出生年龄依据材料,无法形成完整的出生日期审批材料。
安远县公安局
2025年2月13日
回复时间2025-02-13 10:08:5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安远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2-08 17: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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