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投诉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我老公给我两个孩子买了两份新华的保险,买保险的时候也是张庆娟全程给我讲的,舒东都没有出现过。后来才发现保险上面写的业务员是舒东,并不是张庆娟。当时说的是一个存钱的保险,比银行划算,每年都能领钱,而且除了每年都能领的钱以外,上大学也可以领一部分钱,假如说交满了,也能连本带息取出来,我这都交了八年了,我才知道这个保险交满根本取不出来的,而且孩子上大学也领不了钱的,那我这交了这么多钱,这不是打水漂了吗?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公司 回复:
网友您好:
收到“问政江西”平台转来的关于“奉新新华保险不退保”的问题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2025年2月25日安排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查情况
1.保单信息:
保单:887558329**8 ,投保人:甘某,被保人:甘某某,险种:金彩一生必选责任组+附加随意领必选责任组+住院补贴(2007),生效日期:2017-06-19
保单:887558297**6 ,投保人:甘某,被保人:甘朝某某,险种:金彩一生必选责任组+附加随意领必选责任组+住院补贴(2007),生效日期:2017-06-19
业务员:舒某,工号:3855**88 ,所属机构:奉新支公司,是否在职:离职。
2.经核查保单销售人员为“舒某”,不是客户所写的“舒*”;投诉人提及的张某某为舒某的上级主管(也是前妻),保单销售时是作为主管陪访并讲解保险产品。
3.通过调阅客户保单投保资料影像件,均为投保人甘某本人作为投保人和被保人监护人亲笔签名。客户保单在犹豫期内电话回访成功,且为投保人甘某本人接听,电话回访中投保人明确表示投保资料为本人及被保险人亲笔签名,保险单签收回执均为本人亲笔签名、清楚了解保险期限、缴费期限及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条款、产品说明、投保提示,清楚了解犹豫期后退保有一定损失。
二、 问题原因
主要原因在于业务员离婚的客户家庭内部矛盾而投诉。
1.保单销售期间2017年6月,当时张某某和舒某为婚姻关系,张某某也作为舒某的推荐人,陪访客户甘某进行沟通和产品讲解,最终保单的销售人员还是由舒某来销售的,甘某是舒某的姑父,黎某某为舒某的姑姑。
2.张某某和舒某于2023年离婚,且目前还存在很大的家庭矛盾,导致舒某的姑父甘某、姑姑黎某某想退保。客户于2024年信访投诉至监管部门,目前监管已调查结案并告知了客户。
3.公司一直在与甘某和其爱人沟通,告知其保单条款并希望其保留保单,但客户目前因家庭离婚的矛盾不愿意接受,坚决诉求退保;公司提出至行协部门进行调解沟通,客户表示也不予信任接受。
三、 处理情况及整改措施
1.根据合同契约精神,我司对投诉人甘某提出的要求对保单退还所交保费90%的诉求不予支持。后续公司将会继续安排服务人员与客户进一步沟通,积极与客户协商达成一致。
2.公司向客户寄送《投诉案件受理告知书》及《投诉处理决定告知书》过明确告知客户如对处理决定有异议,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的方式解决。
回复时间2025-02-27 17:03:1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奉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2-26 14: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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