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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赣县区:公共道路被侵占

网友名字    朱先生    发表于:2025-02-25 14:48:02

尊敬的政府领导:

您好,我反映阳埠乡大龙村同乐山朱瑞林,把几十年来公用道路采用铁艺围栏改成自家院子,该事情发生已有半年之久期间多找相关单位反应,其还不肯拆除违建,请相关部门领导彻查!

公共道路被占对里面的住户带来了极大不便以及安全隐患

1、财产安全隐患:公共道路是回家必经的主路假如出现火灾事故,消防救援车辆根本进不来。

2、乡政府在2025年农历正月初八答应会在正月前一定拆除占道围栏,但最终未落实。

国家一直号召要致室:先修路,虽然平常在家人数不多,但是真正事情发生了后果不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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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屋前屋后中间的公共通行道路,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占有。现朱瑞林采用铁艺围栏占道侵占了集体道路,属于不合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侵害了相邻权。 2、乡政府回复为朱瑞林余坪,该说词并没有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证明,且根据法律规定屋前屋后的中间公共道路,没有余坪这一说法,就算道路他有份,但也不能私自占用,在民法典和土地法均有相关的条例规定。 3、阳埠乡汤文良作为乡政府代表,在电话和微信均答应在农历正月定会拆除占道围栏,现如今在有记录为证的情况下竟然矢口否认,丢失了基本的诚实信用原则,疑似乡政府已把信访者当着对立面。 4、希望乡村政府也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要致富,先修路的政策,有高格局,远思想古人云:路宽,人心宽。能把家乡道路越修越宽,而不是把道路越修越窄。原本公共道路更宽(祥见图片)也能满足消防车的通行。如今因为占道变的消防车无法通行。带来消防安全隐患。衷心的希望乡村干部能本着干事实,敢作为的精神能把家乡建设的更好。

评价时间: 2025-03-11 08:4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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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县区阳埠乡 回复:

关于“【再次转办】赣州赣县区:公共道路被侵占“的回复

关于“公共道路被侵占”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再次转来的《公共道路被侵占》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针对网友再次反映“公共道路被侵占”的情况。经核实,1、针对反映“图片清晰可见是占道,但乡政府回复说卫星图不是占道,但未提供任何依据情况下指鹿为马,扭曲事实”的情况,经乡村两级干部、派出所及走访群众等多次核实及调阅往年的卫星照片核实,网友反映的占用公用道路地界确实属于朱某林个人老宅基地,产权属个人所有,朱某林有权对自己所属的地界进行处置。2、针对网友反映的“阳埠乡武装部汤文良,电话记录和微信均答应正月拆除占道围栏,均可查,详见图片”的情况,经核实,我乡人武部长汤文良同志当时所回复的是,如果确实存在占道的行为,将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拆除,但经调查,朱某林所围围栏地界产权属于朱某林所有,有权对自己的地界进行处置,并不是违法行为,故不能进行拆除。3、针对“未正面回复消防车无法通行,影响消防救援有意规避回答”的情况,网友与朱某林之间的道路属于入户道路,农村入户道路实现消防车通行不现实,且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入户道路要符合消防车通行,且现道路可以正常符合小轿车通行。      针对网友与朱某林的矛盾纠纷,我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解他们兄弟之间的矛盾纠纷,且乡村两级包括乡派出所进行了十多次协调,且乡政府还特意邀请区法律专家参于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此事,如果网友一直不认可乡村两级及乡派出所的调解结果,也可以通过司法起诉的途径来解决。也望网友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问题,要以兄弟和睦为基础建立家庭关系并化解矛盾。      

二、处理情况      经核实1、针对反映“图片清晰可见是占道,但乡政府回复说卫星图不是占道,但未提供任何依据情况下指鹿为马,扭曲事实”的情况,经乡村两级干部、派出所及走访群众等多次核实及调阅往年的卫星照片核实,网友反映的占用公用道路地界确实属于朱某林个人老宅基地,产权属个人所有,朱某林有权对自己所属的地界进行处置。2、针对网友反映的“阳埠乡武装部汤文良,电话记录和微信均答应正月拆除占道围栏,均可查,详见图片”的情况,经核实,我乡人武部长汤文良同志当时所回复的是,如果确实存在占道的行为,将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拆除,但经调查,朱某林所围围栏地界产权属于朱某林所有,有权对自己的地界进行处置,并不是违法行为,故不能进行拆除。3、针对“未正面回复消防车无法通行,影响消防救援有意规避回答”的情况,网友与朱某林之间的道路属于入户道路,农村入户道路实现消防车通行不现实,且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入户道路要符合消防车通行,且现道路可以正常符合小轿车通行。      针对网友与朱某林的矛盾纠纷,我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乡村两级包括乡派出所进行了十多次协调,且乡政府还特意邀请区法律专家参于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此事,如果网友一直不认可乡村两级及乡派出所的调解结果,也可以通过司法起诉的途径来解决。也望网友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问题,要以兄弟和睦为基础建立家庭关系并化解矛盾。                                                              

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

回复时间2025-03-10 11:49:0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赣县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04 09: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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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完全与问题不一致,1、未正面回复消防车无法通行,影响消防救援有意规避回答。2、图片清晰可见是占道,但乡政府回复说卫星图不是占道,但未提供任何依据情况下指鹿为马,扭曲事实。 3、阳埠乡武装部汤文良,电话记录和微信均答应正月拆除占道围栏,均可查,详见图片。以上本人都可提供图片等证据,有理有据但乡政府不仅不解决问题,还多次在没有任何依据下多次扭曲事实,请上级部门到现场彻查。

评价时间: 2025-03-03 18:4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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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共道路被侵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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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平台转来的《公共道路被侵占》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实,1、针对反映村民把几十年来公用道路采用铁艺围栏改成自家院子情况不属实,经乡村两级干部、派出所及走访群众等多次核实及调阅往年的卫星照片核实,网友反映的占用公用道路地界确实属于朱某林个人老宅基地,产权属个人所有,且也不存在道路不畅通情况,能正常通车。2、针对网友反映的“乡政府在2025年农历正月初八答应会在正月前一定拆除占道围栏,但最终未落实”的情况不属实,我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网友和朱某林两兄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且为调解他们兄弟之间的矛盾纠纷,乡村两级包括乡派出所进行了十多次协调,且乡政府还特意邀请区法律专家参于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此事,但网友一直不认可,望网友要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对待问题,要以兄弟和睦为基础建立家庭关系并化解矛盾。       

二、处理情况        

经核实该路段确属朱某林家个人老宅基地,产权属个人所有,且也不存在道路不畅通情况,能正常通车,我乡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网友和朱某林两兄弟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且为调解他们兄弟之间的矛盾纠纷,乡村两级包括乡派出所进行了十多次协调,且乡政府还特意邀请区法律专家参于法律援助协调处理此事,但网友一直不认可。                                                                                              

  赣州市赣县区阳埠乡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

回复时间2025-03-03 11:21:1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县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2-25 15: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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