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靖安华东交大摆摊已有2年有余,今年,附近由私人承包,改造了道路和铺设了草坪。今年学生来校,即将摆摊之际,被要求每个月缴纳400元作为私人改造花钱要求我们买单为由,这原本属于市政工程,却由我们摆摊者出钱,不然不让摆摊!我们摆摊是政府统一规划的一块地,由抽签所得,公平公正公开。如果要收钱,一定要告知收什么钱,提供什么服务,提供了水电还是搭棚什么,给钱都不肯提供收据。
靖安县工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回复:
回复时间2025-03-03 11:24:5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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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2-28 15: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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