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昌市大学生医保报销政策及停保转保咨询
您好!我是一名外省来南昌就读大学的在校生,目前正处于大三学年。近期遇到关于医保报销的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1. 医保报销问题:在大一学年期间,我因回家看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够顺利报销。然而,今年寒假期间我再次回家看病时,却无法报销医疗费用。经查询,我发现自己在
南昌市参加了医保,推测可能是大学生医保。因此,我想请问:大学生医保在寒暑假期间回家看病是否无法报销门诊费用呢?如果确实存在这样的限制,其相关政策依据是什么?
2. 停保流程咨询:鉴于上述情况,我考虑暂停在南昌市的医保缴纳。请问,大学生如何办理停保手续?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是否有线上办理渠道或者指定的办理窗口?
3. 转保问题:停掉南昌市医保后,我计划在家乡所在省份自主缴纳医保,以确保未来医疗费用的正常报销。请问,停保后是否可以立即在家乡重新参保?是否需要提供特定的
证明材料或满足特定条件?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回复:
市五型办:
参保人通过问政江西反映(大学生寒暑假期间门诊报销的相关政策)诉求。对此,我局立即进行核实,妥善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人主要诉求
信访人:白某某,身份证号:360XXXXXXXXXXX5819,为南昌大学在读学生,现咨询大学生寒暑假期间门诊报销的相关政策。
二、核实处理情况
根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洪医保发〔2021〕57号)第六条和第十三条之规定,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大学生所在院校内或者医务室为其普通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在所在院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选定户籍所在地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学生寒暑假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其首诊医疗机构按65%比例报销。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信访人进行电话沟通,信访人表示理解。后续如有其它相关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0791-86623681。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南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3月21日
回复时间2025-03-21 10:03:52
南昌市医保局 回复:
根据南昌市医疗保障局、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南昌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的通知(洪医保发〔2021〕57号)第六条和第十三条之规定,大学生普通门诊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制。大学生所在院校内或者医务室为其普通门诊首诊医疗机构。大学生在首诊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按65%比例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大学生在所在院校办理相关手续后,可选定户籍所在地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大学生寒暑假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大学生寒暑假期间在该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其首诊医疗机构按65%比例报销。 我中心工作人员已与信访人进行电话沟通,信访人表示理解。后续如有其它相关问题咨询,可拨打电话:0791-86623681。感谢对医保工作的支持!
回复时间2025-03-20 17:04:3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14 17: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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