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北博大幸福里
1、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对一楼公摊绿化整改,要求开发商期限内恢复原状,进行违法立案处罚。
2、要求相关部门对10栋及15栋外围新能源停车场(未经过业主委员会同意,同时未进行报备审批建设和违规收费)的充电桩及收费栏进行整改拆除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并恢复原状。
信丰县 回复:
关于“ZW2025032400010”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ZW2025032400010》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信丰县博大幸福里小区是由“赣州万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开发商为了更好销售一楼房屋时就对外宣称一楼房屋客厅外约5平方米位置一楼业主可以使用,并用小树苗把位置圈了起来,现开发商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占用1楼小树苗圈起来的位置浇筑混泥土地板,影响到了其他居民正常生活。3月19日,我局工作人员找到博大幸福里小区开发商负责人及物业公司负责人,与其进行了沟通,现场监督工人对浇筑围墙进行了破除,并要求小区开发商后续落实对违规浇筑地板的拆除工作,现开发已将浇筑的地方用草皮恢复原状,开发商为了更好的管理小区大门口的停车场在进出位置设置道闸,现并未开始收费。
二、处理情况
2025年3月19日我工作人员对开发商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把占用绿地的位置恢复绿地,目前开发商正在安排人员对占用绿地的位置进行恢复原样,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小区管理,发现违规行为要及时处理并报告。
信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7日
关于“城北博大幸福里外围停车场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西门(10栋、15栋)外围停车位汽车充电设施由开发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建设改造,目前外围停车场施工单位设置了车场收费标准公示牌,但未开始收费。
二、处理情况
根据小区规划区域,该外围停车场属全体业主共有,实施改造经营收费性质停车场,需经小区法定人数比例业主表决通过。我局已督办开发建设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征求业主意见表决通过后实施停车场改造建设。
信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回复时间2025-03-31 15:27:1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信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24 09:34:34
网友:笑笑 2025-03-31 19:17:41 发表评论:
到现在都还没有整改。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