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赣县区彩虹城二期的居民,二期5栋1楼停车场位置,经常有一群大妈拿着音响在该地段跳广场舞,声音分贝特别的大。我们多次向赣县区城管局反映。这赣县区城管局至今不管。要么走走过场。该扰民事件长达已经有一年之久。我们多次向赣县区城管局反映,但是赣县区城管局总是推卸责任,爱管不管等方式来回复我们。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休息。同时也影响到了楼下周边店铺的正常经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监督赣县区城管局认真落实处理该扰民事件。而不是走走过场。拍一些虚假相片,声称已经处理该事件。该地段属于小区商业停车场位置并非是跳广场舞娱乐位置。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回复:
关于“【一次转办】赣州赣县区:噪声扰民无人处理”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一次转办】《赣州赣县区:噪声扰民无人处理》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赣县区市民:赣县区市民:反映他是赣县区彩虹城二期的居民,二期5栋1楼停车场位置,经常有一群大妈拿着音响在该地段跳广场舞,声音分贝特别的大。我们多次向赣县区城管局反映。这赣县区城管局至今不管。要么走走过场。该扰民事件长达已经有一年之久。我们多次向赣县区城管局反映,但是赣县区城管局总是推卸责任,爱管不管等方式来回复我们。现在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正常休息。同时也影响到了楼下周边店铺的正常经营。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监督赣县区城管局认真落实处理该扰民事件。而不是走走过场。拍一些虚假相片,声称已经处理该事件。该地段属于小区商业停车场位置并非是跳广场舞娱乐位置。经调查,情况不属实。
二、处理情况
接群众反映彩虹城小区外围广场舞扰民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调查处理。
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联合民警、物业与社区等部门前往现场核查处理,经查,网友反映地点为赣县区彩虹城小区,其居住的楼栋临街,位于货场路与梅林大街交汇处,该处路段为城区交通主干道,车流、人流量大,噪音也大。我局与民警、物业及社区四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前往该处噪音取证工作核查。工作人员连续多日分别从广场、天宝大药房楼上501室和901室等多地点、不同维度监测噪音分贝值,均显示声音分贝未超标。在广场不同日、不同角度监测值分别为59-65分贝值之间,均值为63.39分贝。在彩虹城居民楼道室内监测数值为45分贝,在501室打开窗向上监测分贝值为61.1分贝,向下监测分贝值为61分贝。在901室关闭窗户监测值为30.2分贝,打开窗户监测值为60.6分贝。以上两户处于不同楼层,打开窗户时广场舞声响和街道车流声并存,跳舞时间为晚上7:40至8:40左右,音响声音已调至最低。该广场也非停车场,停车均为违法停在未划线地方,该处实际为空闲广场。2024年7月至2025年2月28日晚多部门长达数月监测该处无人跳舞时周边车流声音分贝数值为55.7-63.6之间;有人跳舞时近距离监测音响声和车流声分贝值为62.8-63.6之间,总体来讲,车流声大于广场舞声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该处娱乐时间和分贝未超标准。经民警、物业、社区以及我局工作人员共同见证、多方取证认定,多部门联动并无作假,检测声音分贝均未超标。因该处留言均为匿名投诉,工作人员无法联系留言人前往其家中取证,多方部门联动取证工作长达半年之久,留言人亦可自行前往民警社区物业及我局部门查看信访取证证据链。
赣州市赣县区城市管理局
2025年4月3日
回复时间2025-04-03 15:14:0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县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3-31 1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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