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盛汇花园湾三期商品房,在购买期间开发商违规捆绑销售车位,购房必须购买车位。在付房屋定金也必须付车位定金。后期大量业主向信丰住建局投诉后,开发商口头说会退还购买车位的定金三万元。可后期业主多次向开发商要求退还车位定金,开发商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近期还得知开发商还把未交尾款的业主车位进行了二次销售,现在我们业主有车没地方停,三万元购买车位定金也不予退还。希望政府部门在这法冶社会严历和重视这种违规违法的开发商 。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尽快能帮广大业主决解困扰这多年的车位问题。(集体投诉)
信丰县 回复:
关于“盛汇花园湾销售车位问题”的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问题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盛汇·花园湾项目由信丰县德汇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起分三期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55.75万㎡,3045户,分别于2020年9月30日、2021年6月30日、2022年6月30日交付给业主。该项目有2533个产权车位、487个人防车位。 业主在购买盛汇·花园湾商品房时,分别签署了《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盛汇花园湾地下车位使用协议》,缴纳了3万元车位使用费,并在协议中约定了剩余尾款的缴纳时间及违约责任。根据协议约定,若业主逾期还款,从逾期之日起至还清剩余车位使用费之日止,应按日支付逾期应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时间不得超过60天,否则没收已付款,并收回使用权。 2023年11月,开发企业委托江西海融(信丰)律师事务所向未缴清尾款的业主发送了律师函催缴尾款,2024年1月再次发送了律师函通知业主解除《地下车位使用协议》,2024年2月起开发企业回收了未缴清尾款的地下车位使用权。 二、处理情况 关于捆绑车位问题,开发企业与业主签订的《赣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盛汇花园湾地下车位使用协议》,均是独立的合同和协议,未发现有捆绑车位的信息和条款,但该行为违反了地下车位现售备案制度。针对该项目未办理现售备案登记违规销售地下车位的行为,我局于2019年4月及2021年6月对开发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目前花园湾地下车位分别于2020年10月、2021年7月、2022年7月取得了《现售备案登记表》。 关于一个车位卖给两个业主且不退还业主定金的问题,主要是业主和开发企业对《盛汇花园湾地下车位使用协议》的有效性存在异议。业主认为协议无效,拒绝缴纳尾款,并要求退还定金;开发企业则认为协议有效,业主应按协议缴纳尾款,违约则按协议没收已付款、收回使用权。 针对业主对地下车位的异议,我局多次组织业主代表与开发企业进行协商。经协调,开发企业在合同价格的基础上,先后给出了优惠5000元、优惠10000元、贷款利息补贴、赠送物业费抵扣券等相关优惠,但未达成退定金的一致意见。同时,开发企业陆续向该小区未缴纳车位尾款的业主提起诉讼,信丰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出具了民事判决书,判定协议有效、业主应按协议约定补缴尾款及违约金。目前该小区已有约2130户业主缴清了地下车位尾款。 信访人反映与开发企业签订的《盛汇花园湾地下车位使用协议》无效、要求退回定金的问题,此属于合同约定的民事行为。我局多次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建议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信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回复时间2025-04-09 16:56:30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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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25-04-01 10: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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