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于万年县内经销商处购买电动正三轮摩托车,该车具备合格证且系统可查,有完整的购买记录。现车辆被城东中队扣留并告知只有绞碎报废处理,我们深感困扰。特反映以下问题:
该车辆正规生产且在公告发布前购买使用,为何不能给予补办手续的机会,直接绞碎报废处理?经销商销售不能上牌车辆这一经营是否合规?为何后果由消费者承担?群众花费6000-7000元购家用车辆属实不易,因政策执行导致的财产损失,是否有相应的补偿方案?
对于上面的难题,我们曾借助“上饶12345”公众号予以求助,无论我们咨询多少次,得到的回复都是:在扣留期间,当事人可携带该车辆的正规发票与车辆合格证,车管所给与认可具有上牌资质的(有正规拍照的需要提供证件信息)至交警大队处理扣车事宜。
车管所给与认可具有上牌资质(有正规拍照的需要提供证件信息)至交警大队处理扣车事宜。
对于给予回复的部门我十分感谢,感谢万年交警大队对“扣车”问题的重视和及时回复。但是回复未正面回应核心问题,经销商售卖车辆不能上路,这个责任归属?再就是回复内容缺乏具体解决方案,我们现在的诉求:合规合法从万年县内经销商化6000块购买得到符合国家标准且列入公告的车辆在道路上正常行驶被扣,这不合法;同时在整治期间内,就算车辆不符合标准,首次不应予以口头告知或提醒?让我们回去自行整改,而是直接采取扣车处理,并告诉我们直接绞碎车辆这个唯一取回车辆的办法,最后我们的述求未得到重视,希望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明确政策执行标准,避免“合规车辆无法上路”的矛盾。同时请问:没有牌照的,车管所给与认可具有上牌资质的材料是什么?有没有模板?需要我们对照什么条件去获得?
我们理解政府部门加强车辆管理的必要性,但也恳请考虑普通群众的实际困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调查违规销售行为,制定合理的补偿方案,望妥善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万年县政府办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在问政江西平台反映的“万年县三轮车不能上牌问题”的情况,我县高度重视,责成县交警大队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网民反映其购买的电动三轮摩托车,具备合格证且系统可查,有完整的购买记录,现车辆被城东中队扣留并告知只有绞碎报废处理。反映人询问是否有补偿方案,询问车管所给予认可具有上牌资质的材料是什么,需要对照什么条件去获得。
二、调查情况
“万年县三轮车不能上牌”情况是不存在的,三轮车能否上牌要根据车辆属性悬挂相应牌照,属机动车范畴的,应依据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且获得3C认证、具备出厂合格证、有一致性证书,缺一不可。驾驶该车辆时要取得相应驾驶证(D证)。
三、处理情况
我县交警大队查扣的电动三轮车均属无牌无证,且属性为机动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九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万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三、四轮电动车整治进行了多次前期宣传,并通过各乡镇社区(村委会)在去年年底进行了摸底宣传,今年三月份开始进行集中整治。
目前,对被查扣的三、四轮车处理的方式有以下几种:一是对可以悬挂号牌的三、四轮电动车,车主只要提供相关挂牌资料,我县交警大队依法归还,并督促车主到车管所办理挂牌手续;二是车主愿意车辆置换的,根据相关政策,由车主、车辆经销商共同到县交警大队办理手续,置换车辆根据规定作报废处理,车辆价格收入由车主所得;三是对车辆年头过长、车况较差,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无法挂牌的三、四轮车,建议车主选择自愿报废,报废所得均归车主所有。
对于我县交警大队城东中队扣留并告知只有绞碎报废处理并不存在,当前对三、四轮车的补偿方案没有相关法律和相关文件可依。
关于万年经销商销售不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的三、四轮电动车,县交警大队会将有关情况反馈到县市管部门调查违规销售行为。对于合规车辆,县交警大队车管所将按规定给予办理挂牌业务。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挂牌的“三无”车辆(无产品公告目录、无3C认证、无合格证和一致性证书),建议车主作报废处理。
2025年4月11日
回复时间2025-04-15 17:27:3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万年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4-10 16: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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