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问政江西 > 正文

永丰永航出租车公司乱收费与交通违规

网友名字    正义    发表于:2025-04-17 10:56:50

投诉永丰永航出租车公司:

 1.永丰汽车总站到吉安火车站不走高速共53公里拼车已满的情况下,收费30元,永丰汽车总站到吉水县城过南门大桥不走高速拼车已满共36公里的情况,收费也是30元,请问,只是在去吉安的沿路下车,没有让司机多拐一下,司机要求收费30元,吉水到吉安近20公里的路程,不应当再减少点价格吗?

另外,当我与司机刘某进以理据争时,他很不耐烦说收费一样,如果我给25,就把我直接放在十字路口下,不进小区,我同意了,少收5块钱,不麻烦师傅也是应该的。那我想请问,若是我从吉水拼车到吉安火车站,是不是这近20公里收费为0元?

2.交通违规!在文山东大道与文山西大道十字路口处,司机刘某进认为少赚我5块,在前后都有车的情况下,在红灯亮起时,让我在十字路口的马路中间下车,没有任何停靠行为,我请求刘某进师傅过了这个红灯让我到对面路口下车,不过50m而已,他却非常不耐烦,就让我当场下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交叉路口(红绿灯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等地点及其50米范围内禁止停车上下客。即便车辆处于等红灯的静止状态,路口仍属于法定禁停区域。 

 3.我已打过永丰永航投诉电话,目前未得到任何道歉行为,乱收费,不守交规,将乘客生命视为儿戏! 时间匆忙,怕马路中间出生命危险,没有拍车牌号,我有司机号码,车牌大致是赣D **111,尾号牌有3个1,这是交通部门负责的事,可以调取相关监控,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点30至9点34之间,地点为吉水县文山西大道与文山东大道十字路口,路标有水玲珑足浴养生会所。

发帖人满意度评价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总体指数:

  • *评论内容:
    *手机号码:
    *验证码:

  • 上传图片:

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永丰县交通运输局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便民热线平台网友正义的诉求回复


大江网-问政江西:

来件收悉,群众反映《关于永丰永航出租车司机收费和下车停靠地不安全问题》的诉求事项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大队工作人员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网友正义问政平台反映其20254179左右吉水打了一辆出租车(车牌号:赣D*111,司机姓名:刘某进)前往吉水一中只是在去吉安的沿路下车,并没有让司机多拐一下,司机要求收费30(永丰汽车总站到吉安火车站不走高速共53km,拼车已满情况下收费30元,永丰汽车总站到吉水南门大桥不走高速,拼车已满共36km的情况,收费也是30元。)应当减少一点价格,另外司机在十字路口马路中间就让我下车,此时红灯以亮起,前后都有车,没有任何停靠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交叉路口(红绿灯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等地点及其50m范围内禁止停车上下客,即便车辆处于等红灯的静止状态,入口仍属于法定禁停区域。并且已打过永丰永航投诉电话,未得到任何道歉行为。望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二、调查情况

(一)根据网友正义反映情况,经过与永航公司车辆信息比对,其反映的疑似车牌为赣DX*111的出租车,永航公司只有一辆赣DX2211尾号为11结尾的出租车,司机为吴某,与反映人反馈信息不符。经最终比对及与公司确认,其反映的出租车驾驶人为:刘小进,车牌号为:DX5889

(二)出租车司机刘小进反该乘客在上车前已为其讲清楚价格,由于其车为拼车去吉安的车,每个位置为30元,该乘客可以自己选择乘不乘坐。同车乘客有人赶火车,导致出租车未将乘客送至目的地,在目的地附近下车少收了5元车费,司机与乘客沟通过程中不够耐心,对乘客服务不够热心。

出租车司机刘小进在运输途中未打表,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按照国家出租汽车服务标准提供服务,并遵守下列规定:(十一)按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执行收费标准并主动出具有效车费票据。

(三)司机刘小进让乘客在十字路口下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交叉路口(红绿灯路口)、铁道路口、急弯路、桥梁、陡坡、隧道等地点及其50m范围内禁止停车上下客,即便车辆处于等红灯的静止状态,入口仍属于法定禁停区域。

三、处理情况

1、收到问政江西平台转办诉求后,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事业发展中心对出租车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对所有下属司机进行培训,规范行车载客服务行为,并对司机刘小进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永航出租车公司对网友正义进行道歉

2、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三)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对司机刘小进进行处罚。

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2020修订) 第四条 明确规定:“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该车辆产生的违法行为发生在吉水县内,应由吉水交警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永丰县交通运输

     2025年423


回复时间2025-04-25 15:12:4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永丰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4-18 17:27:20

网友留言

暂无留言

昵称:
内容:
《问政江西》栏目提醒您:

请实名提交投诉建议内容(后台保存,严格保密)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 回复单位*
  • 联系方式 *
  • 回复标题*
  • 回复内容 * (点击下方图标可上传图片)
    元素路径:
    字数统计

    官方回复提交说明 (《问政江西》栏目咨询投诉热线:0791—86849600 传真:0791—86849348 邮箱:WZJXnews@126.com )
    1. 官方回复必须是单位名称,并务必如实填写真实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便问题处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若不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或无具体内容的留言,回复将不予受理(本栏目将对回复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2.官方回复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出现侮辱、诽谤、淫秽等言论;
    3.回复单位承担一切因回复不当或不实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官方回复提交内容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发布到页面的贴文下方,请您及时关注;
    5.官方回复的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9: 00-22:00;
    6.官方回复是指被投诉、举报单位或员工,经调查核实后,以单位名义对投诉内容进行回应,其内容仅代表其单位观点,不代表本栏目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