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本人在赣江新区金山大道绿地儒乐星镇与赣江新区绿地申赣置业有限公司签订金山大道2233号康悦小区2A-10#楼1单元1204室购买合同; 2023年10月30日为上述商品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至今已近逾期18个月; 2024年3月,赣江新区绿地申赣置业有限公司与我签订房屋置换协议,协议约定主要事宜为将2021年7月签订的金山大道2233号康悦小区2A-10#楼1单元1204室商品房(不满足交付条件)置换为康宁小区2B-4#楼1单元1004室商品房;其间,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和赣江新区绿地申赣置业有限公司反馈正在积推进上述置换工作。2025年3月置换合同已完成备案,但是开发商已把2021年7月签订的金山大道2233号康悦小区2A-10#楼1单元1204室商品房(不满足交付条件)商品房发票收回,却迟迟不开具置换后的康宁小区2B-4#楼1单元1004室商品房发票,多次找开发商询问置换工作推进情况也得不到任何回复,赣江新区住建局也默不作声,严重影响老百姓合法权益,无法保证老百姓购置房产后的权益保障。诉求: 1、南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者赣江新区住建局积极推动置换后续工作,保障产权证办理;2、开发商直面业主,合理合法交付房屋,积极推动置换工作。
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回复:
问政江西反馈的关于赣江新区儒乐湖地块烂尾置换问题的投诉件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会同儒乐湖管理处对群众投诉相关问题进行核查并处理,现将核查处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查,此次反映问题的群众为绿地儒乐星镇项目原住9地块购房业主,为缓解项目建设资金压力,2024年开发企业提出暂缓建设该项目住9地块,将该地块已市场销售的房源置换至绿地儒乐星镇其他已建成交付或将完工地块房源的方案。后续经开发企业与相关业主协商,双方签订房屋置换协议。截至目前,该业主置换后房源已完成网签备案,正在办理置换前房源合同网签备案撤销手续。
就业主反映置换后房源的购房发票迟迟未开具一事,我局第一时间向开发企业核实相关情况,开发企业反馈该业主置换后房源的购房发票已开具,但未完成开发企业内部其他相关手续因此未通知该业主领取。我局将情况核实清楚后,要求开发企业尽快通知该业主领取发票。此外,我局也已第一时间将相关情况电话告知群众,目前该群众已领取购房发票。后续我局将督促开发企业加快完善置换房屋后续相关手续。
回复时间2025-05-12 17:38:2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赣江新区管委会,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4-24 14: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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