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问政江西 > 正文

鹰潭:婚后公积金不能共同还贷的问题

网友名字    王先生    发表于:2025-05-08 11:36:53

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不能使用另一方公积金共同(提前)还贷 婚前我爱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我想使用我自己的公积金余额帮她偿还一部分贷款以减轻我们夫妻的压力,却被鹰潭市公积金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相关联、不能共同还贷,理由是该房产“配偶方不是共同借款人,没有共同承担的义务”。 我们了解到各地职能部门的普遍做法是借款人婚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婚后配偶可签订内转还贷协议参与公积金贷款的还款。鹰潭市的做法明显与群众的期待相背,在法理上也站不住脚。理由有二:其一是按照《民法典》及相关规定,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所用钱款以及婚后还贷起住房增值部分权益也属于共同财产;其二是房产以家庭为单位计算,按照公积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如果夫妻中一方有公积金贷款则另一方不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鹰潭的做法与该规定相矛盾,意思是只要我爱人公积金贷款没还完,我的公积金账户就等同于不能使用。 建议鹰潭市公积金管理有关部门及时修改政策,实现夫妻公积金账户相关联,以共同还婚前公积金贷款,减轻百姓的生活成本,万分感谢!

发帖人追评
发帖人满意度评价

发帖人 :满意

按期处理:     
处理结果:     
落实到位:     
廉洁效能:     

发表评价:

由于您在收到短信提示3天内没有提交评价,系统已将处理结果默认为满意,如有问题请拔打86849600;
评价时间: 2025-05-16 00:03:03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 满意不满意

    总体指数:

  • *评论内容:
    *手机号码:
    *验证码:

  • 上传图片:

官方回复(点击回复)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

关于婚后公积金不能共同还贷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

    您于202558日反映的,关于婚前公积金贷款,婚后一方不能使用另一方公积金共同(提前)还贷的建议。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在上线“住房公积金智慧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并已经在就实现夫妻公积金账户相关联业务,认真研讨并认证公积金业务系统的操作可行性,为此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建议,公积金中心将会尽量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及时发布相关业务动态信息,如有未尽之处,请直接拨打电话咨询:0701-6225858

 

  

                                                    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512


回复时间2025-05-12 14:51:2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鹰潭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12 09:25:51

网友留言

暂无留言

昵称:

手机号:

验证码:

内容:
《问政江西》栏目提醒您:

请实名提交投诉建议内容(后台保存,严格保密)

1、所有内容,一经提交,均无法撤消或修改,请您慎重对待每一次发言。

2、在必要时,您将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3、所有留言本站在未调查核实前,概不负责其真实性。

  • 回复单位*
  • 联系方式 *
  • 回复标题*
  • 回复内容 * (点击下方图标可上传图片)
    官方回复提交说明 (《问政江西》栏目咨询投诉热线:0791—86849600 传真:0791—86849348 邮箱:WZJXnews@126.com )
    1. 官方回复必须是单位名称,并务必如实填写真实的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便问题处理部门核实相关情况。若不能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或无具体内容的留言,回复将不予受理(本栏目将对回复单位信息严格保密);
    2.官方回复必须客观、真实,严禁出现侮辱、诽谤、淫秽等言论;
    3.回复单位承担一切因回复不当或不实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
    4.官方回复提交内容经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将发布到页面的贴文下方,请您及时关注;
    5.官方回复的审核时间为工作日的9: 00-22:00;
    6.官方回复是指被投诉、举报单位或员工,经调查核实后,以单位名义对投诉内容进行回应,其内容仅代表其单位观点,不代表本栏目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