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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推行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政策减轻居民负担的建议

网友名字        发表于:2025-05-13 20:13:20

江西省发改委:

我是一名普通市民,现就空置房物业费减免问题提出建议。近年来,我省部分地市(如萍乡、鹰潭)因缺乏统一政策,导致大量空置房业主被迫全额缴纳物业费,加重居民生活负担,

影响民生福祉。建议省级层面出台政策,在全省统一推行空置房物业费减免,切实为民减负。


一、当前问题与民生痛点


1. 政策不统一引发不公

目前我省仅南昌、赣州等地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细则,而萍乡、鹰潭等地仍执行全额缴纳。同省不同策导致相邻地市业主负担差异悬殊,市民普遍呼吁省级政策兜底。


2. 全额收费加重生活压力

在房价高企、经济承压背景下,许多家庭因工作、子女教育等原因无法入住新房,却需长期全额缴纳物业费。据江西卫视《都市现场》2023年8月报道,萍乡、

新余等地多名业主反映“空置房物业费占家庭非必要开支的15%-20%”,挤占教育、医疗等刚性消费能力。


3. 认定标准混乱激化矛盾

部分物业公司自行增设“需提供未装修证明”“空置需物业现场核验”等不合理门槛,业主为减免费用反复奔波。此类纠纷已成全省12345热线高频投诉问题(可查公开数据),

影响基层稳定。


二、建议措施


1. 省级统一政策框架

由省发改委会同住建厅制定《江西省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指引》,明确:


  • 减免标准:空置超6个月的房屋,物业费按50%收取(减免50%);


  • 认定方式:业主凭水、电、燃气“零消费”记录即可申请,无需额外证明;


  • 溯及既往:政策实施前3年多缴费用可抵扣后续费用。


2. 简化办理流程


  • 推动“赣服通”开通空置房认定模块,实现“数据比对、自动减免”;


  • 要求物业公司在收费大厅公示政策,对拒不执行的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3. 纳入民生实事工程

将空置房物业费减免与“减轻群众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结合,列为2025年省政府十大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三、政策合理性


1. 法理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现行全额收费模式变相加重业主义务,违背公平原则。


2. 外省成熟经验

浙江、湖南等省已实现全省统一减免,其经验表明:政策实施后物业纠纷量下降40%以上,业主满意度显著提升。


3. 基层治理需求

据省政协2023年社情民意报告,超七成受访者认为“物业费争议”是社区矛盾主要诱因,统一政策可有效缓解基层治理压力。


结语:

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是关乎千家万户的“小切口大民生”问题。恳请省发改委牵头推进省级政策制定,结束各地市“各自为政”局面,让全省人民共享公平合理的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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