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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交警大队云喇叭噪声扰民问题

网友名字    晚风    发表于:2025-05-17 09:06:52

我是南城县王府大街附件的居民,现就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居民区使用高音喇叭宣传戴头盔导致噪声扰民一事问题,恳请协调解决。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云喇叭在我居住的居民区内使用高音喇叭循环播放“佩戴头盔”的宣传内容,每日持续约1.5小时,音量高达80分贝(远超居民区法定标准)。该行为虽出于公共安全宣传目的,但已严重干扰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一、大喇叭扰民问题

1. 时间问题:22年至今全天累计每日播放1.5个小时以上,长期以往,影响老人、儿童及居家办公者;  

2. 音量超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施行),居民区昼间环境噪声限值为55分贝,夜间(22:00-6:00)为45分贝。当前80分贝的广播音量已远超法定标准,属“社会生活噪声污染”;  

3. 持续性影响:长期高分贝噪音可能导致居民听力损伤、失眠、焦虑等健康问题。  

二、诉求与建议  

为此,恳请协调以下措施:  

1. 建议调整宣传方式:改用社区公告栏、微信群、入户宣传等低噪音形式,或通过交管APP推送信息;  

2. 控制音量与时段:若需使用喇叭,请将音量降至法定标准内(昼间≤55分贝);  

治理关乎民生福祉与法治公信力,望督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共建和谐安宁的居住环境。  

附:分贝检测报告、现场录制监测分贝测试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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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升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我队在城区人流车流量较大的主要平交路口增设了“云喇叭”,交通高峰期温馨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针对您反映云喇叭声音扰民的问题,大队高度重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国家标准对不同场景的噪声限值作出了明确规定“4类区:交通干线两侧区域,4a类(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地面段等):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之规定,立即调整云喇叭播放音量,目前该路口及周边路口云广播音量由之前的70分贝现调整为40分贝,播放时间为每天高峰时段,另外对云广播的位置进行更换,传播声音没有指向居民区,并不会给周围居民的休息造成影响。最后我们也会巡查所有城区云广播市民对其的反馈作出适时调整,并加大安装云广播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的作用,希望广大市民予以理解和支持。交通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平安出行。

同时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794-7234268

 

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5月27


回复时间2025-05-27 14:36:25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南城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20 16:4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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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现场再次核实,目前喇叭音量未作调整,还是在80分贝左右,请依据”法规“调整至昼夜不高于55分贝。

评价时间: 2025-05-20 16: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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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回复:

关于问政江西留言板网友反映云喇叭扰民问题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于您的反映,经调查核实,现作如下回复:

一、为进一步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市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常识的知晓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我大队通过云喇叭宣传取得较好宣传效果。在设置云喇叭时,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将云广播音量控制在法定的公共场所音量范围以内,另每天播放时间为早上8:00至8:40分;中午 11:35至12:15分;傍晚 17:10分至17:50分,避开了群众休息时间,避免扰民,希望广大市民理解。

二、为取得宣传效果,我队会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和专项整治行动,适时更新和丰富宣传内容,全面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升市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出行。

如您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联系电话:0794-7234268 

南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5年5月20日


回复时间2025-05-20 16:13:4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城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19 16: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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