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四季恒温游泳馆在2022年开业时,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海报、广告、口头宣传等)宣称该游泳馆为“四季恒温游泳馆”,一年四季都正常开放营业。然而,该游泳馆自2024年10月份起以各种理由开始歇业。截至目前,仍未恢复正常营业。这种行为明显与该游泳馆之前宣传的“四季恒温、全年开放”不符,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做出消费决策。 该店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开业时,本人在该游泳馆办理了终生卡,合同中明确约定游泳馆应提供全年游泳服务。但游泳馆的实际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在未与消费者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停止营业,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享受会员服务。
广昌县政府办 回复:
尊敬的消费者: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反映的情况,经调查,现作如下回复:
一、反映情况
广昌县四季恒温游泳馆在2022年开业时,通过多种渠道(如宣传海报、广告、口头宣传等)宣称该游泳馆为“四季恒温游泳馆”,一年四季都正常开放营业。然而,该游泳馆自2024年10月份起以各种理由开始歇业。截至目前,仍未恢复正常营业。这种行为明显与该游泳馆之前宣传的“四季恒温、全年开放”不符,属于虚假宣传行为,误导了消费者做出消费决策。该店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开业时,本人在该游泳馆办理了终生卡,合同中明确约定游泳馆应提供全年游泳服务。但游泳馆的实际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在未与消费者充分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停止营业,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享受会员服务。
二、调查办理情况
2025年5月2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与广昌县四季恒温游泳馆负责人联系,并到广昌县四季恒温游泳馆现场调查。经调查,该游泳馆于2022年开始营业,长期经营三年后开始只在旺季开业,并张贴了公告告知会员。套餐有家庭卡、次卡、终生卡等,签署的是同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只填写了会员基本资料、所办卡种基本资料及游泳馆管理相关规定,且注明:会员卡一旦办理,不给予退款。如出现特殊情况,须出示相关证明经过审核通过并支付(办卡费用的30%)手续费,方可退卡。本会所郑重承诺,如因本会所经营不善,导致会员不能继续锻炼,本会所按消费比例退还会员卡内剩余时间费用(退款按一年12个月计算,超出其时间不计算在退费内)以此保障会员权益。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协调,游泳馆负责人与投诉者双方已协商达成一致,投诉者不再追究对方责任。
经办人:郭小敏 郑广亮
职务: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二中队队长
广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管股干部
联系电话:3630265 3628911
回复时间2025-05-28 15:41:4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广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21 16: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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