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本人驾驶赣BX68T9小车在赣南大道鸿泰附近正常等待红绿灯,一辆红牌电动车一个小伙子剐蹭我车左前脸造成损失(4s报价2500元),本人2025年4月2日下午17:06分报警,我跟接警员说了情况,后面也跟出警交警说了情况,往爱情海方向逃逸,过了两天我去了交警大队指认,后续一直没结果,后续投诉,交警大队有领导给我回复,大概的意思是这种要靠运气,难道我们普通老百姓的事情是靠运气办成的吗?难道我们的事情不是事?到目前为止,案子还没有任何说法,请区纪委领导,交警大队领导给我们老百姓做主,肇事逃逸绝对不能忍!感谢!
南康区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贵平台转来的《交通事故处理进度》已收悉,现将调查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您反映的是南康区赣南大道与景泰路红绿灯路口路段交通事故处理进度问题。 二、处理情况 2025年4月3日,您报警称2025年4月2日16时58分许,您驾驶小车赣B*****途经南康区赣南大道与景泰路红绿灯路口路段与一辆红牌二轮电动自行车相撞,造成赣B*****车辆受损无人受伤,电动自行车逃逸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人员与您进行了联系,并前往现场了解案情,事故发生后该二轮电动自行车往大余方向逃逸,车牌号不清,为男性驾驶员(像学生),有另外一辆二轮电动车与其同行,其他特征不详。办案民警调取了相关监控,因赣南大道新修,红绿灯监控未安装,案发路段暂无有效监控,无法还原完整事故经过,通过调取周边天网监控查看,于当日下午通知您前往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二中队指认车辆,通过查看坪塘村村道入口视频监控,经您指认2025年 4月2日17时04分许,一辆白色二轮电动自行车比较符合上述所讲的男性驾驶员(像学生),有另外一辆二轮电动车与其同行的特征,因该视频监控在道路侧面距离较远,无正面视频无驾驶员面部特征,仅能看出该二轮电动自行车为白色,驾驶员身材样貌较模糊。2025年4月4日及4月7日我大队民警再次前往监控中心调取监控追踪该车,调取的沿途监控无法回放视频,可以查看的视频监控中未发现符合该车特征的车辆,该车的具体去向不明,办案民警电话告知了您该路段视频监控的情况。后续,办案人员多次前往事发路段及沿途进行侦查,由于监控视频拍摄的画面较模糊,无法提供更多线索,暂未找到吻合的肇事车辆。目前,该案件还在继续调查中。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工作人员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就有关问题向您进行了沟通解释,您表示理解。感谢您的理解。感谢您对该项工作的信任、理解和支持,如还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巡逻二中队:0797-6631635咨询了解。
南康区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5月29日
回复时间2025-05-30 10:39:32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康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26 10:3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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