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4日早上8时许,老父亲(70周岁)骑着电动三轮车去地里收割油菜被交警拦下强制拖车和处罚,这种做法非常不合理。 父亲年轻时就在生产队开着拖拉机农作,趁着现在身体硬朗继续种田种地,这是我们婺源当地的普遍现状,农村里面比比皆是(年轻人不愿种田种地,很多耕地都已撂荒,田间劳作的基本都是年纪大的村民)。 由于历史原因,清华村七组的部分耕地被划分在沽坊村附近(距本村约4公里),平日的田间劳作,村民们大多会骑着农用电三轮载着劳动工具或生产资料往返,十多年来日复一日,辛勤劳作只为自给自足,而农用电三轮也成了他们日常劳作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当地清华交警时不时就会在大家的必经之路上以无牌、无证为由,对农民朋友进行罚款或强行拖车,而且耽误大家宝贵的农忙时间,严重影响村民们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上述情况于2022年10月份经婺源县信访办、县交警大队派员多次到清华中队与村民坐谈协调得以圆满化解,为何现在又屡次出现此类侵害农民利益的事件呢? 关于无证驾驶问题: 因当地田间劳作的普遍是年纪较大的村民,不是他们不去办驾驶证,只是按照现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超过年龄无法办理,他们年轻时甚至开着手扶拖拉机进行农业生产,只是没有不会骑行两轮自行车或电动车。 关于无牌照问题: 受2023年惠民政策的普及,婺源县清华镇的电动三轮车普遍都挂上了免费牌照,绝大部分已不存在此类情况,为何现在却要以无牌为由对他们处以重罚? 以上情况事实清楚,并有照片为证,如有不足可与本人联系补充。
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
“问政江西”平台:
收到贵平台“婺源县清华镇近东园大道农用电三轮被罚不合理”交办件后,我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人对反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反映问题
反映“婺源县清华镇近东园大道农用电三轮被罚不合理”问题。
二、调查处理情况
近年来,三轮车、二轮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隐患成为交警部门紧盯整治的重中之重。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要求,我大队针对辖区农村道路交通环境特点,开展长效整治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引导群众自觉提升交通安全防护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因此,交警部门对无证驾驶三轮车的违法行为处罚是依法依规执行,目的是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为群众创造一个畅通安全的交通环境。经与反映人沟通并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反映人对交警部门的执法行为表示理解。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下一步,我大队将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坚持农村地区交通违法整治与交通安全宣传双管齐下,努力为农村地区群众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大队也将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打牢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依法公正廉洁执法,切实提高民警规范执勤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婺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6月3日
回复时间2025-06-03 16:11:4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婺源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27 1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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