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投诉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恶意拖欠工程款。我司于2023年8月与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年产2万吨高端动力汽车锂电铜箔和2万吨挠性覆铜板铜箔项目幕墙建设工程(二期)施工合同,合同总金额1976000元(该合同价为包干结算价)。合同约定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并且提供经发包人确认的付款资料后7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余款5%在质保期结束后付清,该幕墙建设工程于2023年11月30日完工,总包工程于2024年12月29日经五方组织综合验收并出具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截止2025年5月30日止,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仅收到工程款1482000元,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仍欠我司工程款395200元(未含5%质保金)。
拖欠导致我司资金紧张,无法支付工人工资及供应商货款,工人和供应商情绪不稳,公司业务停滞,工人流失。
恳请政府部门介入调查,要求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拖欠款项395200元及逾期利息。我司愿全力配合调查处理,提供相关资料,相信在贵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此事定能妥善解决。
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
接到此投诉信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与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人员联系,了解情况。如下:
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端午节前支付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20万元工程款,因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沟通出现问题,导致端午节前此笔工程款没有及时支付到位。
目前,江西鑫铂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在积极协调,承诺在一个星期内将20万元工程款支付给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我局也将此情况反馈给了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博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表示同意。我局也将持续跟踪。
回复时间2025-06-04 11:01:1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鹰潭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6-04 09:0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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