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油烟日日熏,楼下居民苦不堪言
我是何坊西路144号3单元的业主,在一楼开设了一家炒饭店,油烟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日常生活,在南阳台摆设燃气罐,安全问题令人担忧,家里的老人在一年内陆续住院,已经影响到了身体健康,之前向相关热线反映过问题,社区干部回复店家会搬离到现在都没有任何动静,请求政府协调解决问题,停止油烟、异味、废气对老百姓的侵害!
1.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6.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发帖人 :不满意
发表评价:
这样的处理结果,我们不满意,有以下几点:一、楼下这样的炒饭馆油烟问题不可忽视,由其是南阳台都是直排,楼上根本晒不了衣服,更重要的是危害人的身体健康。二、楼下用的都是燃气罐,经常是三四瓶煤气放在南面阳台,对楼上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三、现在入夏,我楼上的温度都要比别人家高几度,电费搜搜往上涨,谁来为我买单。四、卫生让人堪忧,以往看不到的老鼠蟑螂一起出现了,社区还来我家要求交卫生费,凭什么我要交,楼道口全是油渍没人管,收钱就来了。综上所述,居民楼开设这种餐饮就是不合规的,我就住楼上,按常理开设餐饮应该得到居民的同意,我从来没签同意书,退一万步就算证照齐全,如果影响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应该依法取缔的!青云谱区三店街道 回复:
您好,“问政江西”平台反映:“青云谱区何坊西路144号3单元楼下油烟日日熏”办件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及时转职能部门办理,根据反馈结果,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三家店街道街道行政执法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店家去查看排烟问题。经排查,店内排烟管道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但门口的排烟管道向外直排。执法队工作人员同店家沟通后,店家表示会在6月15日前修复完成,尽力化解油烟扰民情况。
回复时间2025-06-10 15:52:28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青云谱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6-04 17:38:32
网友:王小姐 2025-06-26 10:08:29 发表评论:
截止到6月25日晚上,店家的排烟管道依旧原样不动,请上级执法部门可以来现场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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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青云谱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6-12 16:12:48